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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務糾紛新動向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勞務糾紛新動向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同的部門,所管轄的范圍也不一樣,勞動局針對勞動糾紛一般是用人單位與受聘人的糾紛。
信訪局也是反應社會現實當中的各種問題的部門,通過正常渠道無法解決,才會通過這個渠道。
信訪局和勞動局不是一個部門。信訪局是群眾向政府反映相關職能部門不履行職責或錯誤履行職責,侵犯當事人權益的平臺,勞動局現在叫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負責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爭議處理等與就業創業相關問題的部門。
政府各職能部門都設有信訪接待和處理的處室,接待和處理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信訪矛盾。
信訪局和勞動局不是一個部門,信訪局職責是受理來信,接待來訪和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勞動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制定的勞動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答:勞務合同欠款在法院執行中是否有優先權尚未規定,按照我國立法精神來考慮,勞務合同的欠款可以有優先權。法律依據:參照《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參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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