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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所在的公司業績逐漸惡化,以至于經常拖欠我的工資。我無奈,只好申請辭職,并在辭職信中注明辭職原因是拖欠工資。辭職后的六個月里,我多次到公司索要欠薪,但沒有結果。現在,我想把公司告上法庭,但聽說這需要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再提起訴訟,可能需要很長時間。
請問,工人有什么便捷的方式追討拖欠工資嗎?
讀者:郎永新
郎永新讀者: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一般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序處理,即履行勞動爭議仲裁程序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拖欠工資的處理程序可以例外,可以采用以下便捷方法:
一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據此,您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該公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調查后,下達責令令,責令該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勞動監察指令書》元。如果公司不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再次發出《行政處理決定書》指令,責令公司支付工資并支付額外補償。若公司仍不理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如果有工資欠條,可以直接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提起訴訟。訴訟主張不涉及勞動關系中的其他糾紛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糾紛,人民法院將作為普通民事糾紛予以受理。”據此,如果你持有公司開具的工資欠條,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公司,法院會按照正常民事糾紛立案審理。
第三,如果沒有工資欠條,可以直接申請支付令。付款令是指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無需經過法院程序,可以出具的催促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法律文件。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由人民法院簽發支付令。依法作出付款指令。”《民事訴訟法》第010-條第214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支付款項或者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和債務人無其他債務糾紛;(二)付款令可以送達債務人。”
據此,如果公司欠你工資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你可以依法申請支付令。法院受理案件后,將向公司發出支付令,公司應在15天內清償拖欠工資或提出異議。如果您未能在15天內履行付款令且未提出書面異議,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潘家勇律師
(據《勞工晨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