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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醫療糾紛鑒定的申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醫療糾紛鑒定的申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傷殘鑒定:傷殘程度鑒定。臨床法醫鑒定項
1.損傷程度鑒定 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2.傷殘程度鑒定 包括 I 級傷殘至 X 級傷殘(工傷事故稱為一級傷殘至十級傷殘,程度由重到輕)。
3.因果關系鑒定 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鑒定 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系。
5.保險理賠鑒定 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影像學資料的同一認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
可以去第三方的司法鑒定機構,像中聯這種的,可以上網搜搜。
出現了醫療糾紛最好解決辦法是應該協商解決,本著醫院真正為患者負責的理念出發,患者也不要走過激的行為方式來處理問題,出現了糾紛都要理智的面對,魯莽從事對哪方都沒好處。坐下來談協商,總會有雙方都能夠接受的辦法和結果的,實在協商解決不了糾紛,就得走法律程序來解決了!法律會給出最終公正的結果。
我覺得醫療糾紛走法律程序好,因為醫療事故在一些城市醫院及縣級醫院時有發生醫療糾紛,存在甲乙雙方醫療糾紛問題,醫療事故鑒定要經有關機構來鑒定,明確責任,然后通司法程序解決,協調意見后解決方案,調解醫療糾紛,可向司法申請來解決醫療上糾紛問題!
謝謝平臺邀請回答問題。醫療糾紛發生以后,患方應第一時間與醫院的醫務科(或醫患糾紛辦公室,各地醫院叫法不同)取得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選擇以下幾種途徑解決醫療糾紛了。
第一種途徑 雙方協商解決
發生醫療糾紛后,由患者(或患者家屬、(或家屬、或代理人)找醫院的醫務科或醫患糾紛辦公室,在沒有第三方參與下,雙方討價還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署協議。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采取另外二種途徑解決。
第二種途徑 經第三方調解解決
所謂的經第三方調解,即由發生醫療糾紛所在地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發生醫療事故后,由患者(或家屬、或代理人)找各縣(市、區)政府設立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
第三種途徑 提起法律訴訟
發生醫療糾紛后,由患方向醫院屬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起訴訟前,除了寫好訴狀外,患方要準備好醫療病歷資料、損害后果的證明資料 (死亡證明,殘疾后果的診斷書等)、及所發生各種經濟損失的證據材料 (交通費、醫藥費、護理費等) 。
現在有一些法院的立案庭要求患者先做醫療事故鑒定后才受理案件。在鑒定中,會出現醫療事故鑒定偏向醫院;司法過錯鑒定偏向患者。所以,醫療官司是鑒定之斗。一般醫患雙方各申請偏向自己的鑒定。
按照記者暗訪醫院的事實來分析,弄虛作假的成分比例較多,每個醫生的業務年產值是否能完成,工資及獎金的永不滿足,所導致的不確定因素增加,治療引起了患者的注意而此引發了醫患糾紛,激化了矛盾。而醫院偽造了事實,掩蓋了真相,而促矛盾升級。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醫療糾紛鑒定的申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醫療糾紛鑒定的申請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