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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醫保與患者的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醫保與患者的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可以,醫療保險顧名思義就是當被保險人發生醫療事故,保險人負責被保險人的一些醫療支付的賠償。它是個人健康保險之一。不僅包括醫生的醫療費和手術費用,還包括住院,護理,醫院設備等的費用。醫療保險是醫療費用保險的簡稱。
現在在一個省內或地區內醫保是聯網的,醫保患者在一個醫院住院后未結帳,再到另一個醫院應用醫保就醫是被限制的,這樣可以避免在2個醫院同時住院,做一些違法的事,規定合情合理。
我很高興看到這么多參與回答的朋友們,都支持醫院違規收費,就是被發現了,患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想合理只能訴訟。想和醫院談門都沒有,因為醫保局不支持,一天不結算,就剝奪患者的醫保使用權,所以醫院不需要鳥那些敢質疑收費不合理的患者,敢挑戰者讓你官司纏身,讓你喪尸失的醫保資格。
我不知道支持的條友們是沒有仔細看明白我的題義,還是因為自己是醫院職工的身份,假如當被收費事件發生在各位以及各位家人的身上,并且在你們費老大勁醫院才給了你們合適的清單,結果卻真被你們發現被多收了不少的費用,各位還能堅持說應該的,應該無條件結算,再去法院費九牛二虎之力要回多收的錢。否則你們及家人心甘情愿接受被醫保局剝奪使用醫保資格。那我就真的為自己感到無地自容了。
其實我提出此問題,本意是想讓醫療環境更合理更人性化一些。我這個親戚被多收了千元左右,自費承擔的也就是二三百塊錢,不多,他還有社會保險,差不多都報銷了,就連那個因限制而自費的意外受傷的住院費用,因為買了意外險而報銷了大部分。所以不存在是自己想賴帳不結算的概念。但是當我知道這件事后,感覺其中存在很大的不合理(很抱歉,我和大家的理解是不同的),所以才拿出來討論,希望以此能杜絕更多的不合理不公平,減少醫鬧。我發自內心的贊嘆各位的高覺悟,為自己想多了汗顏。
有糾紛不是不結算的理由!糾紛可以走法律程序解決,也沒有那么快!再一次住院是必須要把上一次的費用結算清楚的,這是醫保局的規定,跟醫院沒有關系,醫保報銷都是聯網結算的!
不管是什么保險,只要是通過銀保監會審核,在市面上銷售的,就沒有騙人一說。生活中許多拒賠的案例,但是總的來說,無怪乎兩種,一種是不在保障范圍內,一種是沒有如實告知。
保險是合同,在你辦理的時候,保險公司就把條款寫清楚了,什么病不在保障范圍內,什么情況不能理賠都有規定,如果你違反了規定,肯定是得不到理賠的。通常來說,先天性疾病,遺傳類疾病是不在報銷范圍內的,遇到這樣的情況,一般是得不到理賠的;有的保險公司會指定醫院報銷,如果你不在保單上注明的醫院就醫,也是得不到理賠的。
醫療保險一般是不分病種的,所以它的如實告知項目也有很多,在你辦理保險時,保險公司為了節約成本,不會去調查你是否如實告知,但是如果你沒有如實告知, 那么在理賠時,一旦被查到,也是得不到理賠的。
保險遵守的最大誠信原則,只要你按保險合同行事,保險公司承諾的,都會一一兌現。
分享一個我的醫療險拒賠的客戶吧,拒賠有沒有道理,是不是騙人,歡迎大家評論。
有一咨詢的朋友想為媽媽買醫療險,于是推薦了一款0免賠100%賠付可報銷自費藥的住院醫療險。
咨詢時問到白內障手術是否可以賠,我回復如果投保的時候沒有白內障(或者有但沒發現也沒相關的癥狀)、保單生效30天后去二級或以上公立醫院住院治療,那么是可以賠償的。
當時,他那么一問我也沒太在意,就給他解釋了一下。買了保單后一個多月說母親去醫院住院治療讓我給報銷。我說你先把病歷發我,我先看看,能不能賠我大概能判斷,如果拒賠那拒賠的點容易出在哪,另外也是看一下資料是否齊全。
我審病歷的時候在既往病史這塊有這樣的描述(大概的意思,準確文字記不得了)“眼睛模糊一年有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醫保與患者的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醫保與患者的糾紛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