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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簡單糾紛就地化解方法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簡單糾紛就地化解方法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借用力量法:適用于婚姻家庭、鄰里糾紛、數額較小的經濟債務等糾紛,即發動糾紛雙方當事人的親朋好友,親勸親、鄰勸鄰、知心人勸知知心人,往往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親身體驗法:適用于鄰里方面的堵路、用水、污染等糾紛。方法是:讓一方當事人親臨現場體驗,使其感化,達到矛盾糾紛的解決。
3、聯合調解法:適用于影響面大,涉及面寬的水利、山林、廠社、勞資等群體糾紛,當出現較大糾紛時,既不要怕,更不能回避,要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由領導出面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與做工作,一面穩定群眾情緒,一面派人調查取證,組織協調得力人員,集中時間調解,盡全力化解矛盾。
4、急事急辦法:適用于時間緊、危害大,不及時解決,就可能導致矛盾激化,造成人身傷害。如:打架斗毆、停水斷電、水質污染、影響生產生活等糾紛,必須立即解決,使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5、個別調解法:適用于婚姻戀愛、名譽、個人隱私等糾紛,可采取單獨做工作,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外地,可采取電話聯系、寫信溝通的方法,待雙方意見基本一致后,組織雙方當面調解,以達到預期目的。
我認為是以調解為主、例如鄰里之間、發生矛盾、首先有居民委員會出面、把雙方叫到一起、聽各方意見、根據實際矛盾發生的情況、以法作出公證的解決、爭取把矛盾、解決在基層、經過多次調解、雙方都不同意、或有一方不同意、那就只有上訴到法院、讓法院依法判決:
分離沖突群眾,搞清緣由,化解糾紛。根據現定,必要派出所支援分離,救治傷員。請無關群眾離開現場,召集雙方溝通,平復心態。
如果是政策相關,再次宣貫政策,給出合理建議,如果利益分配,請村里老人輔助調節,強調鄰里友誼,建議各退一步。
最后告之,肢體沖突,過激行為。定期派專人指導。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簡單糾紛就地化解方法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簡單糾紛就地化解方法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