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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去辦房證的時候,看看你自己房子的測繪結果,如果確實少了,你可以提出異議,要求重新測量或另外找測繪機構測量。通常情況下,除非你自己懂測繪,否則你根本就不知道測繪是怎么回事。
2、如果你有土地使用證,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你家鄰居騰出多占的地方,不用找土地所或村委會解決。土地證就是最好的證明。
3、首先應請村委或社居會調解,調解不成可訴至人民法院。
4、應該去房請問我們家的房產證單元門牌號和實際都不符,應該怎么辦?應該去房產局。拿身份證請問我們家的房產證單元門牌號和實際都不符,應該怎么辦?應該去房產局。
如果要求拆走一方對共墻享有所有權,一般也應保留共墻,由相鄰他方折價合理補償。共用墻是指同一地壁為相鄰雙方共同所有或一方所有、雙方共用。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建造建筑物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法律分析:這個問題涉及到建筑物的區分所有和相鄰關系,對共用墻體應當屬于你們共有,法律上并沒有細化到是否從墻體中心劃線。如果你要進行小型搭建,應本著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
法律分析:鄰居借用墻的責任: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主觀:鄰居房子占用自家土地可以與鄰居先行協商或由村委會出面調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可以同鄰居協商解決,要求其返還被侵占的確權土地面積;協商不成,可以向村委會反應,依照確權土地面積調解糾紛,要求對方返還土地面積;村內調解不成,可以向當地土地承包經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如果你有土地使用證,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你家鄰居騰出多占的地方,不用找土地所或村委會解決。土地證就是最好的證明。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可以,您可以主張 不當得利 ,要求一定的賠償,因為對方是無償使用您的墻,應該支付相應費用。但是應該不會太多,建議您還是協商解決,達成和解,訴訟從經濟角度來說非常不合算,而且因為你們是鄰居關系,法院肯定也是先調解。
修建自家的圍墻在規范許可范圍內修建,不能影響鄰居正常習慣性的通道通暢,不影響鄰居家排水、不妨礙他人生活等條件。如果鄰居耍無賴,可以通過訴訟手段解決糾紛。法律分析建圍墻糾紛是屬于民法中相鄰權糾紛的版塊。
并且在搬遷的過程當中,是不允許拆除共墻的。如果存在有拆除共墻的情況,也需要給予相鄰他方的合理補償。
法律主觀:1.可以同鄰居協商解決,要求其返還被侵占的確權土地面積; 2.協商不成,可以向村委會反應,依照確權土地面積調解糾紛,要求對方返還土地面積; 3.村內調解不成,可以向當地土地承包經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主觀:因建房發生糾紛的,雙方之間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當地鄉級人民政府處理,涉及土地糾紛的,也可以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法律主觀:鄰居房子占用自家土地可以與鄰居先行協商或由村委會出面調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后鄰居在沒有征得你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你家房屋后面宅基地上面磊院墻,屬于侵權行為。你可以要求拆除侵權部分。如果不能自行拆除,可以向法院起訴,依法維權。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的鄰居磊院墻所占用的土地屬于你們家的宅基地,你鄰居的行為就屬于侵占他人土地的違法行為。發生這種情況,如果你們協商解決不成,可以申請鄉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訴。
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對方拆除院墻。這類案件屬于相鄰權糾紛,一般法院會支持的。《物權法》: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