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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教育培訓糾紛退費案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教育培訓糾紛退費案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您好,以下是一起個人起訴教育機構不退費的案例:
案例名稱:李某起訴某教育機構不退費案
案情簡介:
李某在某教育機構報名學習一門職業技能課程,繳納了學費后開始上課。但是在上了幾節課之后,李某發現自己對這門課程并不感興趣,決定退學。他向教育機構提出了退學申請,并要求退還已繳納的學費。但是教育機構拒絕了他的要求,稱其已經上了幾節課,應當扣除相應的費用,只能退還一部分學費。
李某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公平,決定起訴教育機構,要求退還全部學費。
法院審理:
該案經過一審、二審均支持了李某的訴求,教育機構最終被判決退還全部學費。
法院認為,學生在繳納學費后,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學習。如果學生在上了一定課程后決定退學,教育機構可以按照規定扣除相應的費用,但是必須在退費協議中明確約定。如果教育機構在退費協議中未明確規定,就不能隨意扣除學生的學費。
在該案中,教育機構在退費協議中并未明確規定退費標準,因此應當按照李某的要求退還全部學費。
結論:
關于這個問題,以下是一起個人起訴教育機構不退費的案例:
案情簡介:小李在2019年報名了某培訓機構的英語培訓班,繳納了一年的學費,但由于個人原因,只上了兩個月的課程就決定退學。然而,培訓機構卻拒絕退還小李的學費。
小李認為,培訓機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侵犯了自己的消費權益。于是,他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培訓機構退還他所繳納的學費。
在庭審中,小李提供了自己報名時簽訂的相關合同,以及自己的退學申請書和培訓機構的拒絕退費函。同時,他還提供了自己在培訓班上的學習記錄和證明材料,證明自己只上了兩個月的課程。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李在報名時簽訂了相關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培訓機構應當在小李退學時退還他所繳納的學費。但培訓機構拒絕退費,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承擔退還學費的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培訓機構退還小李所繳納的一年學費,并承擔小李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很好,我不清楚千亦講真學堂是否有退款成功的案例。但是,根據一些學員的反饋,他們遇到了退款困難的情況。這可能與學堂的退款政策、學員的具體情況以及與學堂的溝通方式有關。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建議學員在購買課程前仔細閱讀協議,了解清楚退費的細節問題。如果遇到退款問題,可以及時與學堂聯系并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在需要時進行維權。
有的,我在9月6日晚購買了賽優教育的教師資格證的課程,好巧不巧,我媽媽幫我報了另一個班,母命難為啊,我就在9月7號聯系了客服,客服沒有回復我,起初我就想,完了,涼涼。這估計打水漂了。
再后來就有售后人員給我打電話,問我退款原因,我說明了原因,他就說可以退的,但是可能需要等一些時間,因為公司內部有正規的退款渠道,每筆款項都有專屬的退款流程,就這樣,我等到了昨天,給我退了 。
不是真的。
在金英杰醫學官網上,專門設置了“退款制度”一欄,提到“退費時將扣除報名手續費、資料使用費等相關費用”。然而,對于扣費比例、扣除條件等,均無具體說明,在實際操作中容易出現機構隨意解釋的情況。還有很多案例都反應說是退費困難。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教育培訓糾紛退費案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教育培訓糾紛退費案例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