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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如果房子是婚前買的,寫誰的名字差別很大。如果房子是婚后買的,寫誰的名字沒有太大區別。一般來說,加上名字被認為是一份禮物。如果要分手,就看你的實際情況了,你應該和你的前夫協商!
1、婚前買房
.結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屋,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若能證明出資,雙方按股份分享房屋;
.用資金購買房屋,付清全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根據登記情況,確定需要參股或共同所有;
.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婚后共同償還貸款,且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房
.一方在婚前以自己的財產購買房屋,并取得該房屋的產權并清償婚前全部貸款的,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還清婚前全部貸款,但婚后取得房產證并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仍應視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且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了一套房子,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銀行貸款。結婚后,他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如果房屋登記和首付都在首付一方名下,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該房地產屬于產權登記方所有,未清償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所支付的金額以及相應增加的財產價值,由雙方均分,產權登記的一方向另一方補償;
.如果一方在婚前以婚前財產購買了一套房屋,并支付了全部房屋款,且原登記在一方名下,后來變更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實質是一方對另一方財產的所有權。來自一方的禮物。
3、婚后購買的房屋
.一方出資。婚后確定一方的投資有點困難,因為需要公證證明是婚前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才能被視為個人財產。
.雙方均出資。如果雙方共同投資一套房子,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離婚時都視為雙方共同財產,按照分數處理。
4.婚后購買的房屋
.結婚后,如果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購買了房屋,且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后,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購買房屋,并付清該房屋的全部價款,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不是投資、經營,則屬于房屋產權的轉換。一方的婚前財產,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買房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婚前婚后買房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如果婚后獲得財產,應該如何分配?如果房產證上寫著你的名字,是不是就意味著房子一定是你的?
對于離婚后分割房屋的問題,很多人潛意識里認為婚后獲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所得的財產也應歸夫妻雙方所有,離婚時應平均分割。
但事實上,即使是婚后獲得房產,房款何時支付、資金從何而來、獲得房產時是否有其他附加條件等,都會對房產產生影響。房地產的所有權。
1、婚前買房、婚后領證仍屬于婚前財產。
眾所周知,買房是一個過程。從簽訂合同、付錢,到交房入住、辦證確認產權,往往需要一段時間。如果這個過程與結婚登記重合,則需要根據購房投資、產權登記、婚姻節點等因素來考慮房屋的歸屬,不一定是結婚后有產權的房屋歸屬給兩個人。
例如,一方在婚前全額購買了一套房子,但該房子是期房購買的。結婚后,開發商交出了房子并辦理了房產證,并用婚后的積蓄精心裝修了房子,購買了家具電器。如果兩人離婚,則根據第《婚姻法司法解釋一》條的規定,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為共同財產。婚前財產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離婚后的房屋仍歸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但對方需要補償對方部分裝修、家具、家電費用。
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出資的,該財產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目前,父母出資買房或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現象十分普遍。在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會判決該房屋的產權歸登記方所有。婚后雙方共同償還的金額以及相應增加的財產價值,由離婚時取得財產的一方補償。
2、即使房產證上寫了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
結婚買房的時候,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離婚后房子歸誰所有?根據新《婚姻法》規定,一方在婚前全額購買的房屋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婚后不會自動轉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婚后離婚,房子仍將屬于他一個人。
但如果一方在結婚前貸款買房。那房子不一定是他的。根據司法解釋《婚姻法》號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向銀行貸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一方名下。如果房產離婚,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額買下房子并登記在他名下,那么房子就肯定屬于他。根據司法解釋《婚姻法》第七條規定,結婚后,父母一方為子女購買的房屋,且產權登記在投資者子女名下的,可以視為僅擁有由其中一名兒童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的禮物。也就是說,這房子還是他的!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房產證上有兩個名字。房子歸誰所有?
如果結婚后全款買房,房產證上會寫兩個人的名字。但一旦雙方訴至法院離婚,而其中一方又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支付了房子的費用,及時將自己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也是沒有用的。當財產分割時,法官仍然可以裁定該房屋屬于另一方。
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房屋,婚后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婚后房屋增值額和共同償還貸款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規定的除外經夫妻雙方同意。如果房子是雙方結婚后買的,并共同湊了首付,那么自然是共同財產,歸雙方所有。
如果一方父母出錢購買了房屋,但上面寫著雙方的名字,并且沒有“欠條”,那么該房屋歸雙方所有,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借條”或其他證據,父母的投資將被視為贈予夫妻雙方的禮物,并歸雙方所有。即使雙方離婚,父母也無權追回投資款。
房子是一個復雜的存在。有多少即將結婚的年輕情侶,為了買房的問題而吵架。也有不少面臨離婚的夫妻,因房屋歸屬、未付房貸等問題產生矛盾。愛情雖然沒了,但房子和房貸還在。尷尬如此之大,該如何結束呢?離婚后,房子歸誰所有,貸款誰負責還?今天上海鏈家就從以下幾個方面簡單分析一下離婚后的房子、房貸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爭吵。
1、離婚后未取得房產證,房屋產權尚未確定。
除了個人協議外,離婚中的房屋所有權問題還涉及法院判決。就法院判決而言,法院一般不會對產權未確定的房屋作出判決。房屋產權確定后,才能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
如果雙方均聲稱該房屋屬于自己,可以在法律見證下,以自己所支付的資金出價。資金多的一方可以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并承擔相應的抵押義務。
2、房屋產權已確定
在房屋產權已經確定的前提下,房屋的權屬已經明確,但抵押責任分為三種情況。不同情況,按揭貸款的處理方式也不同:
1、房屋產權歸雙方所有。
在這種情況下,抵押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
房屋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的情況包括:婚前兩人共同購買房屋、婚后共同出資購買房屋、或婚后一方出資購買房屋。這三種情況下,房屋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抵押貸款也由雙方共同承擔。離婚后,無論房子歸誰所有,債務都必須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后,夫妻雙方約定由一方償還抵押貸款是可以的,但這樣的約定對銀行來說是無效的。簡而言之,如果每月還款3000元,夫妻倆每人還款1500元,但其中一方因經濟困難未能按時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向另一方催收欠款。
因為銀行只承認是夫妻倆的共同債務,只要銀行能貸到款,其他事情夫妻倆自己處理。
2、房屋產權歸一方所有
在這種情況下,抵押貸款是房主的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
婚前一方出資購買房屋的,該房屋的產權歸投資人所有。離婚后,如果房屋產權未由共有人增加,則該房屋及未付的抵押貸款將歸產權人單獨所有。
但如果將貸款所代表的資金以及夫妻婚后共同支付的房屋增值交由法院審理,法院就會做出公正的判決。一般情況下,法庭會稍微照顧一下女方的利益。
3、房屋產權由一方轉讓為夫妻共同所有。
這種情況下,離婚后,房屋歸一方當事人所有,抵押貸款由取得房屋的一方根據實際情況補償給另一方。
這種情況常見的情況就是婚前買房,婚后加上自己的名字。這種情況可以視為自愿贈與,房屋的產權成為夫妻共同所有,成為共同財產。離婚后,夫妻雙方一般同意分割財產和房屋所有權。如果和解無法解決,法院將根據配偶對房屋的貢獻價值做出決定。
獲得房屋的一方必須償還剩余的抵押貸款,同時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主要是婚后共同償還貸款造成的金錢損失。
我們當然希望有一個幸福的婚姻,但是當婚姻中爆發一系列的問題和沖突并且無法挽回的時候,我希望我們都能夠用我們所學到的知識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