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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權利義務條款是合同的核心條款,那么違約責任條款則是保證合同對方充分履行約定義務、保護自身權利的必備條款。
如果合同中沒有違約責任條款,之前約定的條款必然成為一紙空文,變得毫無意義。
實踐中,很多當事人會因為友情原因,在合同中增加違約責任條款,或者設定過于籠統、簡單,并不能挽回面子。僅象征性地表示律師起草了違約責任協議書,并無實際可操作性。
違約責任的設立,不僅是為了督促各方按照合同履行義務,也是為了使另一方在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時獲得相應的救濟。
違約責任條款應當包括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責任限制等基本內容因違反合同。
【概念】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雙方事先在合同中約定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的責任。一般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等。
【表達方式】
通過以上的簡單介紹,我們基本可以了解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的重要性。在合同中規定違約責任的最佳方式是單獨列出。不建議僅用一兩句話概括違約責任條款。寫下權利和義務。
違約責任應作為單獨條款獨立存在。那么,合同終止或無效后,合同爭議解決和違約責任條款仍然適用。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67條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和解、清算條款的效力。
違約責任條款屬于清算條款,因此仍然有效,即違約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出發點】
權利義務條款中或多或少地載明了哪些情況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未履行權利義務條款規定的合同義務的,按違約條款處理。
另外,在違約責任條款中增加違約情形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具體情況的列出則根據自身業務層面的需求而定。
合同在起草過程中存在偏見。作為合同起草者,在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時,應從自身業務需求出發,有針對性地設定,提高可操作性。
作為合同的接收方,您也應該從自身角度分析和控制違約風險,并尋找修改合同的協商機會。
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在設定違約責任時,應充分了解合同所涉及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并設定明確、具體的違約情形,以更好地約束對方履約行為,防范風險。
如果您收到專業性較高的合同,可以聯系專業律師進行審核,準確把握違約責任風險。
例如,在一份施工合同中,作為承包商,承包商需要提供什么樣的施工質量,在施工過程中應該取得什么樣的進度?再比如在加工合同中,加工者需要承包商達到的成果、水平標準等。
值得一提的是,準確列明違約情況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你必須對這個領域的業務有所了解,這樣你設置的默認情況才能有的放矢。
法律人員在設計和修改此類條款時,如果對合同所涉及的行業和領域一無所知,這部分審查就會困難重重,毫無作用。
這時,您需要聯系合同審查人員或相應領域的專家進行咨詢,從自身業務利益出發,落實實際需求,在業務目標未實現時追究合同對方的違約行為。合同的履行。承擔彌補自身損失的責任。
【設置方法】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
從追究違約責任的難度來看,違約金和保證金責任兩種方式簡單明確,可操作性強,且易于舉證。但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高,對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減少。
賠償損失,事先沒有具體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的,守約方必須證明實際損失金額。但損失計算通常較為復雜且存在爭議,不利于損失的及時賠償和糾紛的順利解決。
雖然繼續履行是實現合同目的的主要補救措施,但在合作關系破裂、失去互信時一般不宜使用,除非合同對公司有特殊利益。
采取補救措施比較簡單,是某些合同中違約行為的首選補救措施。
為了保護利益免受損失,公司可以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約定多種責任形式。同時,還應注意五種方法的選擇問題。
例如,繼續履約責任形式可以與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責任并用,即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約責任,但這并不妨礙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同時賠償違約金和損失。
在實際損失難以計算或證明的情況下,可以優先選擇違約金。
違約金可以約定為具體金額,也可以為特定期間或合同部分價格的百分比。
最好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責任數額。金額可以直接約定,也可以通過計算約定金額來確定,如按合同總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違約金,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逾期賠償金。期限或其逾期金額。貸款罰息等標準用于計算每日違約金。
但是,此類協議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約定定金時,定金金額不能超過合同標的物總額的20%。
對于逾期交貨、逾期付款等違約金,也可根據逾期天數約定每日違約金金額。
【限制】
根據法律有關規定,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即間接損失、后果性損失以及其他間接損失也可以主張損失賠償,這可能會導致違約責任過高且難以控制,因此一般會在合同中限制違約責任。
限制的方法可以是明確規定各方違約責任僅限于直接損失,也可以考慮設定責任上限或上限。
例如,買賣合同買方因遲延付款而承擔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未付貨款的一定比例;銷售合同中的賣方因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而因違反合同義務而承擔的違約金,違約責任總額不得超過賣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的一定比例。設備總價。
建議企業在設計或審查違約責任條款時,可以先對違約金數額進行預測和評估,并據此約定違約責任的上限和下限。
另外,對于某些類型的損失,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將很難支持日后的索賠,例如律師費損失、預期利潤損失等,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中規定的損失范圍可以包括上述損失方式,以保護企業權益。
為了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懲罰違約方,加大對可能違約的處罰力度,增加違約成本,合同雙方往往對違約責任有較重的約定,甚至計算遠遠超出了合同標的物本身。也有這樣的情況,雙方如果約定違約責任很小,那么違約成本就會很低。
過高和過低的違約金協議都屬于法律規定的范圍,可以在法定范圍內調整。
為規范違約責任的合理運用,應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大量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情況,《民法典》對違約金數額的調整作出了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于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增加。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數額?!?/p>
因此,違約責任限額可以根據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來確定。如果違約責任高于實際損失的130%,則過高,可以申請減免;如果違約責任低于實際損失的130%,那就太高了。70%通常被認為太低,可以根據申請提高。
在設計和審查違約責任條款時,可以合理預測和評估違約金數額,并在必要時與合同審查人員進行溝通。過高的違約責任條款毫無意義,反而會增加合同對方訂立合同時的責任。對抗性的。
例如,貸款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由于借款人不還款造成的損失只是資金占用費,貸款人的損失可以按照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在這種情況下,約定的違約金為天文數字或等于本金。標準,該協議沒有實際意義。
【例子】
在具體確定違約責任時,我們提供以下條款供企業參考:
1.延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將被視為違約。經書面提醒守約方仍不履行的,自履行期限屆滿起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總額的50,000%承擔違約責任。責任?!?/p>
2、嚴重違約
“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視為嚴重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應當另行補足?!?/p>
3、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違約方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守約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合同終止后,也有權隨時單方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我們應對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