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刊登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文章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這是夯實基礎、穩定預期、利長遠的基本規律。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把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和依法治國理論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筆者認為,法治社會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社會基礎。只有夯實基礎,才能協調推進“三合一建設”。民法典是規范人民社會經濟生活和各行各業的基本法。它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它的頒布實施應該成為全面加強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契機。
以民法典頒布實施為契機,堅定全社會法治信念。法治信仰是人們內心深處對法治的情感。這種情感包含認同、信念、尊重、敬畏等要素,體現了自愿的忠誠和對法律的尊重。民法典的調整對象是占全社會比例最大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一定程度上,公民主體的法律信仰狀況決定了全社會的法律信仰水平。一方面,民法典是保護人民合法權益的宣言。通過確認和保護民事主體的各項人身權、財產權,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合法權利的“獲得感”;另一方面,民法典為民事主體的各種民事活動規定了行為規范和基本規則。同時,通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滲透和誠信、公序良俗等原則的保障,凸顯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的重要性。思想,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秩序和德性。要通過生動、通俗、準確的民法典普及活動,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這本“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就在身邊、伴隨一生,逐步培養和強化民法典知識。人們對法治的認識。諸如認可、信念、尊重和敬畏之類的情感。
深刻領會民法典精神實質,鞏固全社會法治理念。全社會要通過民法典深刻領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一是要進一步明確國家機關履行職責的權力邊界。民法典是規范民事社會關系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許多規定直接涉及國家有關機關,直接涉及公民、法人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必須明確其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二是進一步強化國家機關為民執法的法治理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實施的水平和成效,是衡量黨和國家各級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標準。國家機關和其他執法司法活動的決策、管理和監督,必須立足于不得隨意作出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增加其義務的決定。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充分保障和更好實現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了真正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和人民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優越性。三是通過民法典深刻領會服務大局的法治理念。毫無疑問,民法典的首要任務是確認和保護公民權利。民法典引入了環境保護原則,高度重視公民契約、鄉鎮規約、行業規約、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制度創新體現了其對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作用。
學會用好民法典,增強全社會的法制思想。法治思維是運用法治的各種要求來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它是一種基于法律規范的邏輯、理性的思維方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不僅是保障自身權益的法典,而且是全體社會成員必須遵循的規范,培養自覺遵守的意識遵紀守法,養成遇到問題尋求法律的習慣,培養依靠法律解決問題的意識和能力。為了更好地改變過去遇到麻煩就找別人的現象,我們應該學會用民法典來強化全社會的法律思維。首先,全體社會成員必須認真對待民法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用法律思維指導各項民事活動的發展。二是倡導全體社會成員將遵守民法典作為基本生活方式。民法典確立的社會經濟生活基本秩序和權利保障理念,是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生動體現。遵循民法典、遇到問題找法律、依靠法律解決問題應該逐漸成為全社會的基本生活。方式和新時尚。
(作者:邵培章,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法政學院院長、教授;童志峰,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