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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我們了解到工傷造成的生活自理障礙,包括完全無法自理、生活中大部分時間無法自理、無法自理等。照顧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工傷辭職有補償嗎?
網友咨詢:
因工受傷辭職有補償嗎?
律師答復:
1、因工受傷離職,可以獲得賠償。被認定為殘疾人的,可以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和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2.如果您被雇主解雇,您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3、各單位具體情況可能有所不同。經工傷職工本人請求,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在工傷辭職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有過錯,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用人單位有過錯,受傷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獲得工傷賠償。接受治療的同時,您將獲得經濟補償;否則,您將得不到經濟補償。因此,工傷職工主動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能夠獲得經濟補償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有過錯。
律師補充道:
工傷認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因工受傷的員工,醫療結束后,應攜帶材料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鑒定人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評估師每周一、周二、周三、周五都會進行評估。鑒別。
3、鑒定人攜帶的材料經專家確認后,鑒定機構將支付鑒定費200元。如果材料不齊全,我會委托診斷,然后進行鑒定。
4、鑒定室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議,作出評分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收到鑒定材料并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本單位勞動、管理人員上門領取鑒定結果及收到的全部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9條
發生勞動爭議后,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您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因確認勞動關系而發生的糾紛。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發生的糾紛。
因撤職、解聘、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糾紛。
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等糾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宋靜律師簡介
宋靜律師畢業于華東政法大學,現為貴州干邦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執業以來,她始終以專業、負責的態度對待每一個案件、每一個當事人,維護自己的權利。制定法律的人應該鎮壓暴力,扶助弱者,希望其難以侵犯,易于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