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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警察怎么化解追尾事故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警察怎么化解追尾事故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答案是追尾后車全責,建議您先報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查勘員來處理。雙方無爭議或車損在1萬元以下,不需要報交警隊,但有一車損超過1萬元或有責任爭議,必須報交警處理。
損失較小,可以私了
損害后果較小的交通事故,最好選擇私了。如果選擇報案,處理成本會更高。交警出警后需要長時間調查,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的時間也比較長,不利于肇事各方以較低的成本快速處理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應該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根據責任書進行賠償。如果事故認定追尾車輛全責的話,可以憑認定書和車損維修費用單據發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找對方保險公司理賠,交強險財產損失的賠償。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可以。但前提是交警認可你的傷勢是事故中產生的,那么應當修改或者添加。舉個例子,事故現場你倒地過程中,手撐地了,交警來了,問你人怎么樣,你說手撐地了,有點疼,但估計沒骨折就不要看了。到了晚上,手腫了,去醫院一看骨折了。你現場告知交警受傷部位,只不過你覺得可能沒骨折所以不看了,現在事實情況與當時你的認識存在重大誤解,那么可以要求修改,且交警現場也知道這么回事。
另一種情況,交警到現場,問你有事沒,你說沒事,過了三天,你跑到交警那邊說我骨折了。三天中什么都可能發生,現場你也沒提出,檢查也過了三天,也許這個骨折的確在事故中造成,但實際情況沒人能幫你證明,這時候哪怕是事實,也沒辦法修改,只能通過法院訴訟,你盡可能提供多的證據,到時候法院怎么判就看你證據了。
關于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能否修改,這個肯定可以,事故認定書屬于法律文書,由民警出具,人做的總會產生錯誤,有的是責任認定錯誤,這個可以通過復核來重新認定。有的是文字書寫錯誤,這些只要確認修改后,蓋上校正章即可。
但在實際操作中,如果的確有撞到身體或者摔倒,保險期間還是說明情況,拿了驗傷單,至于是否就醫主動權在你,不看,到時候就沒有人傷部分賠償就是了。
追尾事故發生后,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警察怎么化解追尾事故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警察怎么化解追尾事故糾紛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