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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界新聞有24小時信息舉報熱線嗎?我們需要舉報信息。”日前,結界新聞接到安徽悅紅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訴,該公司參股靖江市城市投資基礎設施開發有限公司靖江城投)對礦渣處理車間進行公開拍賣。以每年171萬元中標后,城投以沒有礦渣合同為由拒絕中標。公司質疑該民生保障項目公開拍賣租賃是否屬于定向拍賣,有失公平?公開拍賣成功,靖江城投卻拒不承認?粵宏環保負責人卞金瑞告訴記者,該公司專業從事電廠爐渣綜合利用。今年9月30日,他們注意到靖江市城市投資基礎設施開發有限公司在招標網站和靖江市政府采購網站上發布了公開拍賣公告。拍賣租賃要求為:標的1為靖江市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產生的爐渣專用配套加工車間,靖江境內產生的爐渣必須先處理掉。若產能過剩,經甲方同意,靖江以外的礦渣可自行處置。但乙方須依法合規自行處置處置的再生骨料。“我們在全國有8個礦渣加工車間,我們有這方面的資源。經過一番測算,我們認為這個車間處理完當地的礦渣后,還有剩余的能力來處理江蘇省的礦渣。”完全是有利可圖的,到時候先報名參加拍賣吧。”卞金瑞說道。10月8日,卞金瑞等同事前往拍賣公司登記。在繳納了10萬元報名費和15萬元保證金后,拍賣公司要求他們簽署《競買須知及規則》,其中增加了一項:拍賣出租成功后,買受人必須獲得該拍賣標的的優先處置權。15天內清除電廠廢渣并提供相關證明,否則視為違約。“當時我們和另一家公司當場提出了質疑,公告中并沒有提到這個條件,但拍賣師表示,這是城投的要求,不符合就不能參加競拍。”符號。”卞金瑞表示,最后大家只好簽字確認。10月9日下午,競價在靖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室開標。粵宏環保通過競標,最終以年價171萬元、較底價高出25萬元的價格成功競標,并與江蘇鴻泰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收到成交確認書。10月18日,卞金瑞與公司相關人員前往靖江城投洽談礦渣車間租賃及經營權合同時,被告知因無法與靖江粵豐環保電力簽訂相關礦渣優先處置權粵虹環保有限公司違約。不僅不能和城投簽訂合同,還必須追究城投的違約責任。“招標公告中并未提及取得電廠渣處理合同,這是非法附加附加條件,涉嫌定向招標,我們認為這是靖江城投的違規行為。”卞金瑞表示,爐渣處理是電廠的綜合配套工程。業內都是用“一標”解決,很少有像靖江城投這樣“一標中一標”的做法。目前,粵宏環保公司已向靖江市發出催告信。該廠的排渣處理早已“有名有主”。在本次公開招標中,《鋼渣處置合同》成為關鍵。記者查詢相關公告時發現,靖江城投9月30日的招標公告實際上是“改版”。在此前9月28日的公告中,明確表示“如果投標人的爐渣來自當地爐渣,則必須獲得當地電廠爐渣合同”。不過這個強制要求在9月30日被刪除了。“我們也看到28號的公告說需要獲得電廠礦渣合同,我們判斷這是一次定向拍賣,所以就沒有報名。不過,這篇文章已從30日的公告中刪除。我們認為我們符合條件,所以我們就去報名了。”卞金瑞說道。
招標成功后,越紅環保去聯系該電廠時發現,該電廠已經與另一家公司簽訂了爐渣處置合同,而該公司也參與了當天的投標。記者隨后與靖江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總經理何先生溝通時得知,該電廠早在2019年就因環評問題與另一家公司簽訂了長期合同。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這份合同期限為20年。也就是說,在靖江城投9月28日發布爐渣處理車間招標公告之前,該廠的爐渣處理就已經“名副其實”。不僅如此,記者報道稱,在該電廠簽訂的爐渣處理合同中,爐渣價格僅為每噸8元,遠低于市場價格。記者上網查詢發現,目前礦渣收購價格為每噸50至60元。即使是2019年,價格也在每噸30至40元。對于每噸8元的合同價是否屬實,何先生在電話中表示,自己去年才上任,對此事并不確定。等他回來后,他會查看一下礦渣合同的詳細內容。截至記者發稿,該負責人尚未回應。靖江城投回應:爐渣處理車間招標流程在拍賣中有明確方向,必須提供爐渣處理合同,而爐渣處理合同早在兩年前就簽訂了。這是定向拍賣嗎?對此,記者多次聯系靖江城投。該公司總經理常國平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實物資產租賃已納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項目并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其租賃權必須進行公開招標。但實際上,這個廠房是專門為電廠建設的配套項目,它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方向。“我認為它可以用作定向招標。”不過,常國平也承認,招標公告發布后,有關方面認為不妥。秉承公開、公平的原則,他們最終于28日更改了招標公告。不過,拍賣和租賃要求仍然很明確,“這是專門為靖江市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產生的爐渣建造的配套加工車間,必須優先處理靖江市范圍內產生的爐渣。””。這是為了提醒潛在投標人投標。獨特性。《競拍須知與規則》還提到了違約的條件。如果中標人在這15天內無法與靖江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簽署相關爐渣優先處置權,則只能視為違約。這充分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和誠信。拍賣原則。常國平認為,這并不違反《拍賣法》的相關規定,“歡迎粵虹環保公司采取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對于該電廠早在2019年就簽訂了爐渣處理合同一事,靖江城投總經理常國平和副總經理金永新表示并不知情,但他們也表示,“電廠的建設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要求進行爐渣處置。相關協議應該是渣處理協議就是因為這個原因簽訂的。”常國平還強調,“電力公司是一家私營企業,渣處理合同不需要公開招標,所以我們不知道。記者通過“企查查”發現,靖江市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4日,是一家合資公司,靖江城投持股20%。
律師意見:附加招標條件涉嫌違規。江蘇通達律師事務所戴波律師表示,國務院、江蘇省人民政府在2019年相繼出臺了關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的意見,靖江市人民政府也在2019年出臺了010-3萬均明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當促進公共資源跨區域交易,禁止在交易過程中通過設置地方投資強制性要求、人員績效考核等限制性條件,禁止在交易過程中執行地方性法規。不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保護或者行業壟斷等限制、排除公平競爭的違法行為。本案中,《拍賣須知及規則》增加了招標公告中未包含的“獲得礦渣優先加工權”的附加條件,屏蔽了潛在的交易對手,容易造成不正當競爭,可能導致區域保護和行業競爭。壟斷,“違反了我國公共資源平臺的交易規則和監管要求”。競買人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先向公共資源交易實施單位提出異議或者疑問,也可以向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不僅如此,戴波律師表示,《靖江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尊重民事主體自主權的前提是“保留真實意思表示”。當事人在《拍賣須知及規則》上的簽字并非其真實意思表示。“私人合同不違反公法。”,民事法律關系不能脫離公法的強制性規定,“我認為這個簽字無效”。目前,靖江市西來循環產業園正在緊鑼密鼓地建設中。垃圾焚燒發電廠主體工程已竣工,即將投入使用。交界新聞將持續關注該電廠爐渣處理車間是否進行定向拍賣、爐渣處理價格是否遠低于市場價格等問題。新華日報·樞紐站記者劉海勤高欣韓軍本文來自,僅代表作者觀點。國家黨媒信息公共平臺提供信息發布傳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