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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種特殊的勞動關系形式,即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星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靈活用工方式。
那么,既然兼職也是勞動關系,還需要繳納社保嗎?我需要繳納所有社保項目嗎?兼職員工一般存在多種勞動關系。如果他已經在其他單位繳納了相應的保險,我們還需要繳納嗎?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總結如下:
問:很多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招收兼職員工,那么他們的社會保險費應該如何繳納?
回答
1、用人單位招用非全日制職工,無需繳納足額社保,但必須繳納工傷保險費。個人無需付費。
2.用人單位未為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以外的其他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有本市戶籍,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下,且用人單位未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按照靈活用工方式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
問:兼職員工反映其他單位已繳納工傷保險。我們還需要付費嗎?
答:是的!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工受傷的,由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非全日制用人單位未為其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導致職工因工受傷的,工傷賠償項目及全部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非全日制職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繳費基數和費率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