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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總能聽到一個詞,那就是“正當防衛”。那么什么是正當防衛呢?正當防衛的要求是什么?勇敢行動是一種自衛行為嗎?看完這篇文章你就知道答案了。
正當防衛是一個專業的法律術語。刑法規定: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以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如果造成損害,屬于正當防衛,不會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只要是正當防衛,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簡單來說,正當防衛需要滿足以下五個條件:1、您需要面臨實際的違法侵權行為(即您面臨法律禁止的侵權行為);2、非法侵權行為正在進行中(即您正在遭受不法分子的侵害)。不是事后或事前);3、針對非法入侵者本人(你的防御措施只能針對傷害你或他人的人,而不能針對他人);4、主觀上有防衛意識(在進行防衛行動時,你的想法應該是防止不法入侵者傷害你,而不是挑釁或打斗);5、不超過必要限度(指實施防衛只需制止不法入侵者對你的傷害,防止國家、你自己以及公共利益不受到侵害,就不能不顧一切繼續繼續下去)防衛完畢后進行報復,可能構成防衛過當)。那么見義勇為算不算防衛過當呢?就看這個勇敢的舉動是否符合以上五個條件。如果五個條件都滿足,則屬于正當防衛。
為了保護公民的權利,國家還規定了無限的辯護權。是為了擺脫正當防衛的局限性,更好地保護公民的權利。無限防衛權是指在遭遇毆打、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時,采取防衛行動造成非法侵入者傷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意味著,面對這些暴力犯罪并勇敢行動時,無需考慮違法侵權者的人身安全,而只需考慮受害人和公眾的安全。當然,勇敢行事必須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