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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醫療糾紛提交什么證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醫療糾紛提交什么證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醫療糾紛投訴的處理】
1、及時保留證據 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為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并將用過的醫療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時保護尸體,并向所屬主管部門要求醫療鑒定。
2、處理過程 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后會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防止病程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如病人死亡會主動提出尸體解剖,如果沒有,病人家屬應提醒。然后主管部門會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會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鄉村醫生發生的醫療糾紛由批準開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3、處理后果 如系一般醫療糾紛,在調查后,則可由醫務部(處,科)與病人協商解決。如病人或家屬不能接受,則將調查結果報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領導。一般醫院都有醫療投訴辦公室,可以向其反應,如其搪塞,應要求見醫院領導。
4、醫院會將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處理意見與病人或家屬商談,爭取協調解決 如確屬醫療單位問題,必要時予以經濟補償或賠償。醫療糾紛的發生和處理情況應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5、如糾紛仍未能解決,建議患者或家屬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患者或患者近親屬可向醫院所屬的區醫學會申請,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6、如病人或家屬對一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最終鑒定結論仍然不服,則可訴諸法院 患者或患者近親屬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情況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事故發生后,可以和醫院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還可以向行政衛生局申請調解。
二、醫療事故維權時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發生醫療糾紛時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歷保存證據。
2、找專業人員分析整個治療過程,重點確認治療過程中有無醫療過錯。
3、分析醫療過錯是否造成患者損害,醫療過錯與患者損害之間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
4、根據過錯及損害情況計算要求賠償的數額。
醫療糾紛投訴可以向多個部門進行,包括醫院的醫務科、辦公室、基層的醫政股、縣、區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醫療事故糾紛投訴也可以找當地的衛生管理行政部門投訴,提交相關證據和處理情況,由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作出合法處理。
關于這個問題,出現醫療事故時,可以向以下部門投訴:
1. 醫院管理部門:可以向醫院的管理部門或質量監督科投訴,他們負責監督醫院的運營和管理,并處理投訴事項。
2. 衛生監督部門:可以向當地的衛生監督部門投訴,他們負責監督衛生機構的運營和服務質量,并進行調查和處理投訴事項。
3. 衛生計生委(衛生健康委員會):可以向衛生計生委投訴,他們是衛生領域的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和監管衛生機構的工作,處理投訴事項。
4. 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可以向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投訴,他們是專門處理醫療糾紛的機構,可以協調醫患雙方進行調解和解決糾紛。
5. 司法部門:如果醫療事故涉及到嚴重的違法行為或損害,可以向當地的司法部門報案,他們將進行調查和處理。
投訴部門可能因地區而異,具體應根據當地的管理機構和法律規定來選擇投訴的部門。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醫療糾紛提交什么證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醫療糾紛提交什么證據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