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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動糾紛官司多久受理完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5個相關介紹勞動糾紛官司多久受理完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勞動仲裁申請一個月才受理是正常的,因為勞動仲裁庭案件還是比較多的,而且你申請勞動仲裁后,勞動仲裁廳還要根據案件排隊情況調配仲裁員和書記員及仲裁庭等,也要提前通知你提出仲裁的單位準備證據等材料。所以一般都差不多要一個月左右才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案件的審結時間是45日。但是由于仲裁案件普遍較多,結案時間多長于45日。以成都勞動仲裁部門為例,各區仲裁案件開庭時間普遍是在申請仲裁之日后3-5個月,案多人少,再加之其他勞動部門為了避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多讓申請人將確認勞動相關問題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更是加重這一情況。
但是法律同時規定了“超期制度”,即勞動仲裁部門超過法定審限未審結案件的,申請人可向仲裁部門申請開具“超期未結案證明”,申請人可持該證明直接向當地法院起訴。
因為部分勞動糾紛屬于“一裁兩審制”(即勞動仲裁和法院一審、二審),所以部分申請人會選擇開具“超期證明”,直接向法院起訴的,可以節約部分程序上的時間。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這是仲裁的時間,一般是2個月左右就能拿到裁決結果。拿到仲裁結果后,如果雙方都沒有異議,案件即終結。如果有一方不服,可能需要起訴到一審法院,這大概需要3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仍不服上訴到中院,可能還需要2個月時間。
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請。對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經過仲裁裁決或者沒有拿到仲裁辦不予受理通知書的勞動糾紛案件。
2、在決定受理仲裁申請和開庭之間存在向被申請人送達申請書副本和被申請人遞交答辯狀這兩個程序,在此期間被申請人可以行使答辯的權利。如果被申請人未在期間進行答辯的,也可以在仲裁開庭時口頭答辯。
3、仲裁委員會應該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發現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請: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1. 你要了解,勞動仲裁的流程
① 受理案件 - 收到仲裁申請書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并發出受理通知書。
② 先調節,后審理 - 勞動仲裁會在中間協商,幫助雙方人調解勞動糾紛事件。
應在受理案件的40個工作日內解決。
③ 開庭 - 作出裁決,并給出書面形式的裁決書。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當即生效。
如果,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裁決書生效,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般勞動仲裁,從受理案件到裁決書送達 大概有2~3個月的時間。
① 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② 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動糾紛官司多久受理完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勞動糾紛官司多久受理完的5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