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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當今社會的快速發展,離婚、繼承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在很多情況下,離婚夫婦之間的財產繼承問題也成為人們比較關注的話題。如果離婚后兩人均去世,孩子將面臨哪些繼承選擇?
首先我們要明白,如果離婚夫妻雙方都去世了,他們的財產將按照法定繼承權進行分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順序為: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離婚夫婦的子女將有更大的機會成為財產繼承人。
但是,如果離婚夫婦的一個孩子死亡,并且該孩子有孩子(即離婚夫婦的孫子),那么孫子可以代表父母繼承孩子的份額。此時,繼承順序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規定的。如果離婚夫婦的子女全部去世,他們將依次繼承給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其他親屬。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離婚夫婦在離婚協議中約定了財產繼承方式,該方式也將得到法律認可。例如,離婚夫婦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其中一方的親屬繼承其財產,則該親屬可以按照協議繼承。但協議中約定的繼承方式違反法律規定的,該協議將被視為無效。
還有一種情況需要特別提醒,那就是離婚夫婦離婚后沒有分割財產,或者只是達成口頭協議,沒有走法律程序。此時,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就不能單方面主張自己的權利。財產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確定繼承權的歸屬。
總之,離婚夫婦死亡后的財產繼承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進行規范和分割。離婚夫婦的子女成為繼承人的可能性較大,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離婚協議書對財產繼承有約定的,按照協議規定辦理。最重要的是要注意離婚后的財產分割,避免繼承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