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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如何認定醫療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如何認定醫療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醫院了解了你所有的情況和信息,就算有證據,到哪也是輸。我就是例子。因為知道你一看什么也不懂,也沒人幫,傻乎乎的。潛臺詞就是,欺負的就是你。無論再難過,再難受。真的就感受不到他們有一點惻隱之心。每每想起我就好難受,好難受。其實我的身體落下嚴重后遺癥,臟燥,系統性的,肝腎損傷,不知道怎么醫治,去了那么多醫院,跑遍了北京城。都范難,也沒錢醫治,都不愿去想了,想了都難受
我把親身經歷醫療糾紛的一些相關事宜分享給有需要的人:
一旦出現醫療糾紛,第一件事是封存病歷,切記!如果未住院,任何診療手續處方單等,總而言之就是能證明醫療行為的一切材料都要保存好,并拿到手 (防備醫院篡改病歷,這是出現醫療糾紛后醫院的一貫伎倆。)
第二.投訴至醫院醫務科,事實上這個地方去了也就是走過程,你想在醫院內部能對患方作出公正的裁決嗎,那是不可能的。
第三.投訴至衛計委(醫政股),這個部門雖說名義上是衛生監管部門,但實際上是醫院的保護傘。在這里提醒各位:不要作醫療事故鑒定,這個是在衛計委內部醫學會做的絕大多數偏袒醫院方,對患方極為不力。
第四.走訴訟程序,去法院起訴。
第五.如果當地有醫調委也可以去那里解決。
第六.上訪,這也是解決此事的一條途徑。
有不明白的網友可私信,愿為您助一臂之力,
把廣場舞那一套音響弄過來,放醫院門口,放什么音樂就不用說了吧?衣服要穿該穿的,桌子照片貢品啥的都不能缺,有花啊圈圈啥的最好,頂配是水晶的大冰柜。不禁止煙花炮竹的話就帶點。一般三天就能解決戰斗。
我覺得醫療糾紛走法律程序好,因為醫療事故在一些城市醫院及縣級醫院時有發生醫療糾紛,存在甲乙雙方醫療糾紛問題,醫療事故鑒定要經有關機構來鑒定,明確責任,然后通司法程序解決,協調意見后解決方案,調解醫療糾紛,可向司法申請來解決醫療上糾紛問題!
謝謝平臺邀請回答問題。醫療糾紛發生以后,患方應第一時間與醫院的醫務科(或醫患糾紛辦公室,各地醫院叫法不同)取得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選擇以下幾種途徑解決醫療糾紛了。
第一種途徑 雙方協商解決
發生醫療糾紛后,由患者(或患者家屬、(或家屬、或代理人)找醫院的醫務科或醫患糾紛辦公室,在沒有第三方參與下,雙方討價還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署協議。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采取另外二種途徑解決。
第二種途徑 經第三方調解解決
所謂的經第三方調解,即由發生醫療糾紛所在地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發生醫療事故后,由患者(或家屬、或代理人)找各縣(市、區)政府設立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
第三種途徑 提起法律訴訟
發生醫療糾紛后,由患方向醫院屬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起訴訟前,除了寫好訴狀外,患方要準備好醫療病歷資料、損害后果的證明資料 (死亡證明,殘疾后果的診斷書等)、及所發生各種經濟損失的證據材料 (交通費、醫藥費、護理費等) 。
現在有一些法院的立案庭要求患者先做醫療事故鑒定后才受理案件。在鑒定中,會出現醫療事故鑒定偏向醫院;司法過錯鑒定偏向患者。所以,醫療官司是鑒定之斗。一般醫患雙方各申請偏向自己的鑒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如何認定醫療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如何認定醫療糾紛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