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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如何了解勞動糾紛進展情況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如何了解勞動糾紛進展情況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答,以合同為標準。如果沒有合同的話,那肯定是總公司。反正我的就是這樣,我直接告他們總公司。 大多數勞動局,其實不給力。比如,江蘇上海,浙江,那邊的勞動局他媽的都不給力。
勞動合同是和分公司簽的,勞動糾紛主體是分公司,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按照啊·《勞動合同法》合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向對應的責任。
如果分公司未取得營業執照,那么分公司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到合同可以由勞動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效。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九十三條 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協商為主,無果可申請勞動仲裁;不認同仲裁結果可以申請勞動爭議訴訟,三級終審制!
勞動者的主要訴求是通過正常的勞動獲取經濟報酬,維持生活;企業的基本目的是盈利創收。二者本不會發生沖突,但有些無良商人為了盡量縮減成本,不想著如何提升企業競爭力,把腦筋放在如何縮減員工報酬上,就導致勞動者和企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勞動爭議。
首先,遇到問題要以協商為主:
勞動者對于法律方面的了解不會做到全面和準確,因此對于哪些是勞動爭議,哪些是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異議搞不清楚。而從勞動者的角度來說,勞動者是個體作戰,企業是團體作戰,人數和專業度都不占優勢。因此,與企業協商對于勞動者來說是一個最劃算的維權措施,畢竟仲裁也好、訴訟也罷,都會牽涉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于勞動者來說往往得不償失。劃清自己的底線,結合實際協商解決爭端是一個最好的辦法。
其次,協商無果,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可以把仲裁理解為職場的一次審判,仲裁出臺的目的就是為了降低勞動爭議訴訟的成本,讓勞動者和企業能夠在一定時效期內達成一個滿意的結果。仲裁主要是誰主張、誰舉證,因此提起仲裁的勞動者要保留好相應證據、證明材料。其實,勞動爭議仲裁僅僅是一個由仲裁庭牽頭的協商方式。雙方對結果不滿意,均可走相應的法律程序,就是勞動爭議訴訟。
再次,勞動爭議訴訟:
這就到了一個法律層面,其結果具有強制力。但也意味著其訴訟的審理過程將可能十分漫長。如果是走到了這一步一定要請好律師、做好長期戰斗的準備。按照相關要求,也是三級終審制,地方法院審理、中級法院審理、高級法院審理后即為終審結果,即便對結果不滿也無能為力。
最后,說一下維權是需要細心積累的:
其實勞動者和企業的糾紛往往都是因為薪酬,更直接一點就是因為“錢”。因此,希望大家保留好各種各樣薪酬、待遇方面的證明材料,包括繳費證明、工資條、加班費、補貼費、公積金繳費證明等等,不希望大家能用上,但是留下來總能夠以防萬一!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如何了解勞動糾紛進展情況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如何了解勞動糾紛進展情況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