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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綠化帶車位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綠化帶車位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是否合理,主要看一下幾個方面:
一、是否征詢了小區全體業主的意見。
小區綠化帶,其產權一般歸屬全體業主共有;也就是說,利用全體業主共有的區域,劃出車位用于停車,那么是否收費,其決定權由全體業主討論決定。
二、收取的停車費哪里去了,用于什么。
物業公司只是小區的管理服務機構,收取的停車費中,可以拿出部分來用于維護車位的保潔,管理維護等等;但主要的部分仍然歸全體業主所有,用途也由業主決定,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的不足。
三、在某些地區,即便是小區內部的場地,業主大會及物業公司要收費,也需向當地物價部門報備。
小區綠化的產權是全體業主的,不是國家出的錢,業主的房子,同時也買了小區地皮,每套房除建筑面積外也有土地面積的使用年限,但規化局規劃的綠化,開發商施工,賣給業主的,成本都計入了房價中,說這些先糾正你的國家出錢的錯誤說法。小區綠化改成車位,原則上應申請報批,也很容易批準,這是因為全國城市很多地方都存在停車難的問題,車位首先優先給本小區業主使用,應該是業主受歡迎的,爭議在收費上。業主認為地皮是全體業主的,就應該免費使用,不能收費。物業為啥收費①物業服務的特點是物業方面的專業服務,不包括業主的私有(車輛)財產,物業提供管理必須收費。②物業只能收車輛服務費,不能收地皮租金,業主發現物業收車輛服務費高于本地物價局規定的價格,高出部份應該計入業主公共收益。③第②條中的收費依據是民典法第282條中規定的合理成本,這是政府依據本地消費指數,成本測算的。
如果還有凝問可向房管,物價局咨詢
首先綠化帶改停車場要經過業委會同意(沒成立業委會的須經半數以上業主同意)。收費是應該的,但收益應歸全體業主。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綠化的結果是全體業主享受,停車場是部分業主享受,所以合理收點費是應該的。考慮到物業收費也有成本,把收費額的百分之幾留給物業也是應該的。具體應由業委會和物業為協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綠化帶車位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綠化帶車位糾紛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