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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合同生效的三個必要條件是:合同簽訂主體具備資格、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不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公序良俗。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受法律保護。
一、相應的訂立合同能力,是指合同主體獨立訂立合同、獨立承擔合同義務所依據的主體資格。合同是當事人以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自覺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為。它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利益和得失。因此,當事人必須能夠認識和認定自己的行為,并判斷自己行為的后果。法律后果,即你必須具備相應的簽訂合同的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和合同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如果主體不合格,合同就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意圖。合同成立后,往往很難從外界判斷當事人的意思是否真實,法律一般不會積極介入此事。缺乏真實意思表示的要求,意味著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一定導致合同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針對的對象目標等,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利息要求。其次,合同目的合法,即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理由合法,其直接內在原因合法,不存在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方法。
請注意,合同生效時間以合同條款為準。沒有約定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履行批準、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的,自批準、登記之時起生效。
《民法典》第465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1、在權利方面,合同當事人因法律和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2、在義務方面,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合同產生的義務具有強制性。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定和約定的義務履行合同。
3、在責任方面,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