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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書中的遺產處置是否被視為遺囑?如果遺產分配方案寫在日記里,算不算遺囑?法律很容易理解。請關注收藏,楊律師將為您解答。
由于習俗或禁忌,許多人不愿意正式立遺囑。但寫日記時可能會提及遺產分配方案,或者可能會寫遺書但標題并未表明是遺囑。人去世后,這些文件是否有效的遺囑可能會產生爭議。
判斷是否為遺囑,首先要確定自寫遺囑的法律標準。根據《民法典》第1134條規定,自寫遺囑必須由遺囑人書寫并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以此標準為依據,遺書中關于死后個人財產處理的內容,如果確實是死者遺囑的真實表達,由本人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且不存在任何遺囑,相反的證據,可以將其視為自寫遺囑。
事實上,遺書是在人死前寫下的。除了標題中沒有“遺囑”二字外,寫遺書的人是有立遺囑的目的的。將簽名并注明日期的遺書視為遺囑并沒有爭議。但日記不同。日記是日常生活和思想的記錄。這不是一個非常正式的文件。人的想法隨時可能改變。關鍵是寫日記的人很少有在日記上正式簽名的習慣,所以財產都被記錄下來了。分配方案日記很難被認定為有效遺囑。2022年4月,北京海淀法院對一起日記遺囑案作出判決。保姆提出的180萬元繼承請求,被法院根據老人的日記駁回。這些知識你了解嗎?如果您發現有用的,請點贊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