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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女員工產后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15天;如遇難產,可額外享受15天產假;多胞胎的,每增加一個嬰兒,可額外享受15天的產假。
從2022年開始,全國各省市都在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許多省市延長了產假和陪產假。
眾所周知,女職工產假期間,其工資可以以生育津貼的形式報銷,但是:
各省市給予的產假可以用生育津貼支付嗎?
延長產假的工資該如何支付?可以不發嗎?
女職工產假提前回來是否需要雙倍工資?
近日,某省市發文明確了帶薪產假期間工資支付問題。和小寶一起來看看吧~
廣東省發文明確
這是最新版的產假工資!
1月11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關于進一步做好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假期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明確了育兒假、護理假的規定和假期待遇。
政策原文: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通知》中需要把握這幾個關鍵點:
1.明確產假、陪產假及其他相關節日工資的支付問題
通知明確,第《計生條例》條規定的女方八十天獎金假、男方十五天陪產假,按照本法第《計生條例》條第三十條第一項、第十九條規定執行。第《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條。
擴張:
《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為: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婦,女方享受80天獎金休假,男方享受15天陪產假。工資將在規定的假期期間支付,不影響福利和出勤獎勵。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9條是:
勞動者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其為正常勞動,支付工資。對于正常工作時間。
我們結合廣東省人民政府2022年12月修訂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號第十六條: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休假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女職工生育后享受產假:正常分娩98天;困難交貨需30天;每多生一個多胞胎,需要15天。
(2)女職工終止妊娠的,享有產假:懷孕4個月前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計算15至30天;懷孕4個月至7個月期間終止妊娠的,按42天計算;如果懷孕7個月后終止妊娠,則按75天計算。
(3)員工享有計劃生育手術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按1天計算;如果放置宮內節育器,則按2天計算;如果進行輸卵管結扎,則按21天計算;如果進行輸精管結扎,則按7天計算;輸卵管或輸精管再通手術則按14天計算。
同時進行兩種以上計劃生育手術的,或者同時進行分娩和計劃生育手術的,生育津貼休假天數合并計算。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不難得知,根據《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最新版本,在廣東省內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婦,女方享受的80天獎金假期不能通過生育報銷來報銷,需要由用人單位承擔。
同時,在產假和陪產假期間,福利和出勤獎勵不會受到影響。
2.明確享受育兒假、護理假福利的標準
同時,條例還明確了享受育兒假和獨育育兒假的標準:
1、育嬰假和哺乳假不能同時享受。
育嬰假
如果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3歲以下的孩子,父母雙方每年只能享受10天的育兒假,直到最小的孩子年滿3歲。
同一計算年度內,育兒假可以分割,原則上不超過2次。
護理假
在國家鼓勵生育一孩期間,在本省戶籍的夫婦希望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或者一方在本省戶籍的夫婦,且其中一方年滿60歲的,可以為子女享受每年五天的哺乳假;孩子住院治療的(需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材料),孩子每年可享受累計不超過15天的哺乳假。
護理假不能疊加。如果父母雙方都超過60歲,子女每年只能享受5天的哺乳假。因病住院的,每年總天數不超過15天。
2.育兒假、哺乳假不計入年假。
《通知》明確《計生條例》規定的相關假期不計入員工帶薪年假。
產假期間獎勵產假工資
我應該如何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規定:
依法合規生育子女的夫婦,可享受延長產假獎勵。各省份可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目前,各省市的帶薪產假已基本確定,并在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明確規定:增加的產假、護理假均視為出勤,工資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那么問題來了,這次延長產假,是否算出勤、工資照常發放呢?付款標準是什么?
我們先看幾個案例來仔細了解一下:
1、郭某與某公司生育保險待遇糾紛案: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郭某的平均月工資為3250元。
結果:裁定公司支付郭某2017年5月30日至7月28日產假工資6500元。
2、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04民中1745號案認為: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號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婦,這些規定,除國家規定的外,除產假外,額外增加60天產假,并給予男方7天哺乳假。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保持不變?!?/p>
因此,太吉龍公司應償還張某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產假期間的工資4400元。
其中,補發產假工資是根據張某與太吉龍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簽訂的協議《開收入證明協議書》,確定張某月工資為2200元。
3、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第9773號案認為:關于60天產假工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在產假結束后有權享受98天產假”。分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個孩子,產假增加15天。女員工懷孕4個月前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除享受產假外,還享受產假。按照國家規定,男方可額外享受60天產假,男方享受7天哺乳假。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將視為出勤,工資照常支付,福利待遇保持不變?!?/p>
張某某已按月領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113天(98天+15天)生育津貼,但尚未領取增加的60天產假工資。因此,國盛中融寶公司濟南分公司應按照上述規定支付張某60天產假工資13332元(6666元2個月)。
另查,張某產假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6666元/月。其2021年1月之前的社會保險費由國盛中融寶公司濟南分公司繳納。其2021年1月的社會保險費將由格林創新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代繳,2021年2月將由國盛中融寶公司濟南分公司恢復代繳。
綜合以上案例不難看出,延長產假將視為出勤,工資照常發放。繳費標準基本按照月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廣東省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也明確規定了這個問題:
前款所稱女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
前12個月平均月工資按照女職工應得的全部勞動報酬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貨幣收入。
前12個月平均月工資低于女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
女職工休假前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月數計算。
因此,女職工延長產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應按照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女員工可以提前結束產假嗎?
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公司經常有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由于各種原因,比如工作投入、家庭經濟困難等,想提前上班。比如公司的產假是160天,而產假是160天。女員工要求公司只請110天假,提前50天上班。提前上班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為了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勞動法不鼓勵勞動者在產假期間主動要求提前上班,但也沒有禁止性規定。員工自愿放棄休假權利并不違法。裁判文書網上很多類似的司法案件都沒有認定產假期間提早上班是否違法。女員工可以主動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會批準。申請表中可注明以下內容:
應用
致:________公司我叫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在____部門____工作/擔任___職務,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休產假,根據公司規章制度,我的產假將在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休產假。于____月____日到期。現我已休____天產假,身體狀況已完全康復,可以正常工作。由于個人原因,我申請提前結束產假,并于____月____日返回工作崗位。我特此申請并希望能夠獲得批準!
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果女員工提早上班,公司是否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您在產假期間工作,則無權獲得雙倍工資。相關司法判決:
(蘇素云與某體育器材公司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日期:2015-06-18;法院: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5)廈民終字第1422、1425號)一審法院認為未休產假為工資差額的三倍。公司已為蘇素云繳納了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如果蘇素云生育孩子,在法定產假期間可以享受產假津貼。公司還支付了蘇素云產假期間的工資。蘇素云主張未休產假雙倍工資差額的主張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支持。二審法院(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公司已為蘇素云繳納了生育保險,蘇素云在法定產假期間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公司也支付了蘇素云產假期間的工資?,F蘇素云主張未休產假雙倍工資差額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受理。
用人單位強迫女職工提前結束產假并在產假期間上班的行為是違法的,女職工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