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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的兇殺案影視劇都有出現過,但我要說的這件兇殺案是發生在我認識的人身上,一夜之間四條人命,讓人毛骨悚然。
在我很小的時候有一戶鄰居,工廠里上班的父母帶著三個孩子,大女兒已經參加工作,二女兒和小兒子都還在上學,是很普通的一戶人家。悲劇的發生源于大女兒的男朋友。
大女兒工作以后在單位遇到了一個追求者,整天除了上班就是追著那女孩,女孩沒看上那男的,始終在拒絕,但他無論怎樣都不死心,還放話說誰敢追求這個女孩他就不會放過誰。單位的男同事也都望而卻步了,時間久了,風言風語也出來了,因為那男的到處亂說,在那個年代,女孩子的名聲還是很重要的,再加上那個男的確實對他大女兒特別好,讓一眾旁人都開始默認了他倆交往的事實。
女孩也是沒有選擇的選擇了和他談戀愛了,通過進一步相處,女孩子發現這男的除了對她的感情是真的,其他很多地方都隱瞞了,比如家庭條件,性格脾氣,社會關系等,還有一些不良嗜好,女孩越來越覺得這樣一個男人沒辦法讓她托付終身,思前想后,征求父母同意后她果斷的提出分手,說自己真的沒有辦法和他生活一輩子,讓男的放了自己。
那男的瘋了一樣的求她,又是下跪又是保證的,女孩這次是鐵了心要分手所以非常堅持沒有動搖,男的又威脅她說如果分手他就告訴別人他倆已經發生關系了,讓別人也不會再來娶她,任男的怎么說,她就是堅持分手。男的最后惡狠狠地威脅她,如果非要分手,他就去殺了女方一家,女孩看男的這么歇斯底里,更是不敢和他共度一生。
悲劇發生時女孩一家五口,只有妹妹一個人當時去同學家玩了,當天晚上她父母和不到十歲的弟弟都在家里,男的敲門進來的,先是和她父母請求,讓他們勸勸女兒不要分手,被她父親說了幾句重話后突然掏出提前準備好的刀,猝不及防的先把女孩的父親捅了,然后是還來不及反應的母親,女孩看著父母相繼倒地自己腿都軟了,男的走到女孩面前也是一陣亂砍,一邊砍還一邊說死也不會放過她,最后他殺紅了眼連最小的弟弟也沒放過。
廣西桂林人梁勇殺妻碎尸案最終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嚴懲。那么,梁勇因何而要將妻子殘忍殺死呢?是怎么殺害的呢?
梁勇殺妻碎尸始末
兇手梁勇1955年出生,成某則出生于1971年,兩人均是桂林人士。1995年,梁勇與前妻離婚,并于1998年認識了成某,兩人于次年結婚。
2001年,梁勇夫妻共同注冊了一家防水保溫技術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兩人各占50%的股份。2003年2月,夫妻得一兒子,為照顧他,成女士的母親江某與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間產生了矛盾,加之梁勇懷疑成女士有外遇,2006年2月,兩人分居。同年6月,成女士曾提出與梁勇離婚,但因梁勇不同意,法院駁回請求。可事實上,雙方積怨彌深,已勢同水火。
2006年11月21日下午,夫妻倆先后回到公司辦公室。下午6時,兩人再次發生爭吵。不堪辱罵的梁勇頓起殺機,下到一樓地下室倉庫拿了一把鐵錘回到辦公室,隨后朝妻子頭部連續猛擊,致其當場死亡。
為毀尸滅跡,梁勇回家拿來菜刀,在辦公室將成某的尸體肢解,當晚用車將尸塊運回住所。第二天上午,梁勇在衛生間內再次對尸塊進行肢解,接著用高壓鍋煮爛部分尸塊,并丟棄到衛生間的下水道。
當天下午2時,因為下水道堵塞,尸塊被周圍群眾發現。梁勇察覺罪行敗露,即離家出走。下午4時,公安機關在桂林市區輔星路段將正在駕駛機動車的梁勇抓獲歸案。事后法醫報告和照片證實,警方從下水道和化糞池內打撈出的尸塊共計170塊。
廣 西高院在終審判決書中表示,梁勇在關押期間,向公安機關提供了“楊萬里故意傷害犯罪”的線索,舉報事實得到了警方確認,法院因此認為梁勇立功。死緩爭議 高院稱兇手有立功表現。
2010年11月15日,廣西高院又作出終審判決,否定了梁勇的死刑判決,改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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