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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安置房質量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安置房質量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您好,根據《城市棚戶區改造管理辦法》,棚改安置房的質量應當符合相關標準和規定,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或者維權。如果質量問題確實存在,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維修、更換或者賠償等方式解決問題。如果問題嚴重,可以要求換房,但具體要看當地政策和規定。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者律師進行咨詢和處理。
是可以的。產權置換本來就是被拆遷戶所享有的權利,不過需要在簽訂安置補償協議之前就要協商好,比如安置房的樓層、地段等等。但如果已經選好了房而且也簽好了字,一般就不能進行更換了。
可以要求換房的,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時,如果安置的房屋有質量問題的,未以驗收合格的,被征收人是有權拒絕簽收房屋的。
按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安置房質量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安置房質量糾紛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