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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是對一個人的合法財產的處置。需要明確繼承人、繼承事項、繼承內容。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后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如果婚后遺囑處分共同財產,遺囑有效嗎?
網友咨詢:
如果遺囑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是無效還是部分無效?
上海正源律師事務所萬文靜律師答:
公民個人的遺囑只能處分個人財產,包括個人的婚前財產和婚后個人的共同財產。遺囑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僅對被繼承人的部分有效,處分配偶財產的部分無效。
除非夫妻雙方因生活需要而對共同財產的處理作出重大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達成共識。配偶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自行作出重大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決定的法律效力。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上海正元律師事務所萬文靜律師分析:
遺囑中對動產處分的理解如下:
1、遺囑處分的財產必須是遺囑人擁有的合法財產;
2、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屬于國家禁止公民持有、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的物品的,遺囑也無效。公民遺囑處分個人合法財產的范圍,以遺囑人死亡時為限。立遺囑時財產已存在,但遺囑人死亡時已喪失財產所有權的,遺囑對財產的處分無效;反之,遺囑無效。立遺囑時財產尚未取得,但立遺囑人死亡時財產已取得,遺囑仍然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除另有約定外,分割遺產時,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應先分配給夫妻雙方,其余部分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遺產屬于家庭共同財產,則分割遺產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