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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會發(fā)生相互轉移、共同消費的情況。雙方分手后,多轉錢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這一般可以視為夫妻雙方的禮物,除非雙方已結婚。對于特意制作的禮物,歸還請求通常很難獲得法院支持。如果分手后,在一方的強烈要求下,另一方承諾返還部分錢款,那么雙方之間還會存在借貸關系嗎?法院可以支持返還財產的請求嗎?
本案中,法院認為,原告與被告曾經(jīng)是戀人關系。雙方雖然轉賬,但缺乏借款同意,不構成民間借貸關系。如果被告在微信對話中明確表達了還款意愿,并且實際履行了部分還款,則表明雙方之間確實存在一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因此,判令被告支付款項及利息。強烈推薦。
1、裁判意見:
原告與被告是戀人關系。雖然雙方之間的轉賬行為不構成民間借貸關系,但被告在微信對話中明確表達了還款意愿,并實際履行了部分還款,這說明雙方之間存在真實關系。存在一定的債權債務關系。
二、案件基本事實:
2016年至2019年期間,徐某與付某處于同性伴侶關系。兩人通過微信和支付寶進行了多筆交易,最后一筆交易是2019年12月17日11:20,當時付某通過支付寶向徐某轉賬1萬元。
徐某與付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
2019年1月26日15:41,:“你把錢還給我,我馬上走”,:“哈哈,那你算一下你欠了多少錢,我想看看,我就做和信用卡提現(xiàn)一樣,你只要想辦法,不要放棄。”(徐):“你自己看一下轉賬記錄,如果你不想放的話,你可以自己想辦法提現(xiàn)。”
2019年12月17日9點左右,:“你說什么?”,:“沒什么,我只是問你什么時候給我錢”,:“現(xiàn)在我知道我又來要錢了。”:“你上次說我會給你身份證,讓你周末去銀行,是嗎?”:“好吧,我不想和你爭論我有沒有,但是你不能一次直接給5萬,也不能提取那么多。”:“好吧,我不是來和你爭論的,我也想明白。這件事你已經(jīng)想好了,給我一個計劃。”,:“還款的計劃是什么?”錢?”,:“不然這就是你繼續(xù)傷害我的計劃”,:“等我有錢了就給你,不然”,:“當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你有錢了就給我吧,我不在乎,現(xiàn)在你應該盡快想辦法給我,我對你已經(jīng)不抱什么期望了。”:“那我就沒有了。”(徐):“當時你讓我借錢給你還信用卡,如果你實在不愿意,你可以算一下我每個月轉給你的錢,看看哪一筆比較劃算。”-有效的。”
2019年12月17日10點左右,:“我沒有要求你給我一天的時間,你能不能至少給我一點時間?年底的時候?……”。:“我要去得到一些東西。不要一直告訴我這些事情。”:“你有空的時候或者下班回家一個人的時候再想一下,然后給我答案。”:“我本來就是想慢慢還你的,你卻還逼著我去各種平臺貸款?你覺得我會答應你嗎?就算能貸款我也不會”不給你。”(旭):“那天晚上不是你主動向我求婚的嗎?我不舍得讓你一下子提這么多事情不是嗎?是你逼著結束了這段感情,現(xiàn)在你覺得我逼你貸款?我說,你給我一個方案,是什么樣的慢法?你想清楚然后告訴我……”:“你要我重復之前的情況嗎?到時候你想要的話,我跟你沒什么好說的。現(xiàn)在你這個東西那個東西都在等錢,那就找我要吧。慢肯定是個問題。那如果你不想等等,你自己想辦法吧,不然就什么都沒有了。”
2019年12月17日11點左右,:“我先給你支付寶一萬”……:“我知道了”……:“可以的話我就給你錢”。如果我不能給予,我就無能為力。”
2019年12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授權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4.15%,隨后下調。自2020年8月20日以來一直為3.85%。
原告徐某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付某返還原告貸款本金107,563元,并以貸款本金107,563元為基數(shù)支付年利率4.15%自2019年12月17日起至實際還款為止。截至當日逾期利息。
3、法律規(guī)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4.裁判結果
一審:被告付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原告徐某返還4萬元,并按照全國銀行間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按4萬元支付。資助中心。2020年1月1日至實際結算日止的利息損失。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案號滬0104民判決第號;(2021)滬01閩中民號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