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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農村房屋滴水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農村房屋滴水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在農村前后鄰居之間的問題往往是兩家之間能不能和睦相處的關鍵。處理這類問題一定要在建造房屋之前,也就是說要在你墊地基之時,就要將你家與你鄰居家的位置確定好,預留出多寬的滴水,通常是三十公分,也有為了以后少麻煩也有留五十公分的,一定要將土管所的人,大隊的人,小隊長這些見證人都在跟前,丈量好埋下界碑,要埋三根兒,簽至少三份協議,五份是最好,以免在發生糾紛時,有裁定的依據。這樣做的目的,在保護自己的同時,也讓上級部門在處理問題時更便捷更易處理。
舉一個小案例,小玲家要建新房,是在拆掉舊房的基礎上重建,在拆掉舊房后,所有準備工作都準備好了,但鄰居不讓其動工,說小玲家多占了他家的地。 而實際情況是小玲在嫁給她老公前,造這房子時由于當時就他們一家,由于他們的家門開在北面,也就說他為了出門方便好拐車在留滴水多留了三十公分,后來其鄰居搬過來后,小玲家就把門改了,不再北門了,其鄰居直接將墻體壘到小玲家屋墻跟,等他們要建新房時,將擴大一下房間的面積,這時鄰居不干了。怎么商量都不行。最后就是將三個干部全都弄到跟前重新測量后,才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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