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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金融借款糾紛被告人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金融借款糾紛被告人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法院已經通知到被告人,如果被告人委托了全權代理人就可以不出庭,由代理人代表被告參加庭審發表意見,如果沒有委托代理人而被告人不出庭,就是為了逃避責任故意而為,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第二種情況是找不到聯系不上被告人,說明被告人是故意逃避隱瞞行蹤,法院可以公告開庭判決。
銀行的借款合同糾紛起訴法庭與被告的非法吸收被立案是兩件不同的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法庭可以依據借款糾紛事實,根據法律規定進行依法審理,作出判決。因此銀行與借款人的借款合同糾紛與被告的非法吸存案是兩個不同的事件,不得扯在一起。
很高興來回答你的問題:
第一:銀行不會因為斷供一個月樓就起訴
第二:這幾年你一直在供樓,所以不存在斷供的可能性。更不可能斷供在你三年前,還一直沒還的存在。
第三:這三年供樓,你是否保證真的供樓成功,還是你把錢打進去了,被他取走了。
第四:法院查封房屋有如下幾條:
1、銀行連續斷供幾個月,并且被催促,從來不歸還的
2、第三方欠款,被查封
3、夫妻離婚期間,被配偶暫時查封
4、被買家查封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有點邏輯不通。
首先,你還了三年,中間的一個月沒還上,這個你需要查清楚,銀行扣款也是按順序扣的,不存在中間一個月沒還上。
其次,銀行不會因為一個月沒還上,而還有繼續還款的情況下起訴。
第三,你朋友在給你轉讓時未說明情況,屬于欺騙,甚至欺詐。
第四,你的這樣操作,本身存在風險,容易產生糾紛,不知還款的銀行賬號是否掌握在自己手里,如果沒有,風險增加。
解決辦法就是查清真相,如果只是一個月的房貸逾期還上就可以了,如果不是,立即起訴。
這種情況下要理智處理問題,首先是你朋友跟銀行產生借貸關系。以下觀點對你有幫助
第一:你說已經還了三年房貸,(注:”我還了三年”),這個是通過什么方式進行銀行還款?
解:你已經還了三年房貸,通過銀行卡或者其他支付方式轉給對方,對方是否正常還款?如果沒有,他涉及金融詐騙,可以進行舉報,涉及金額較大可判3年以上或者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你還了3年房貸,突然被朋友告知幾年前的一期房貸被銀行起訴。
解:客戶與銀行簽訂房貸合同,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如果 乙方(貸款方) 無能力支付 甲方(銀行)約定金額,銀行與你多次溝通無果,就會通過法律程序將房子進行拍賣,扣除所有欠款及費用后余款會給你。
通常客戶逾期一個月到兩個月,先前警告,最長不會超過三個月,房子就會拿出來拍賣!
你說:突然被朋友告知他三年前因為一期的的房貸被銀行起訴,這個說法不成立!
分析:有可能他想把房子要回來,故意這樣跟你說!
第三:忠告大家買房勿貪便宜,買房前選擇專業經紀人,避免勿入雷區!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金融借款糾紛被告人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金融借款糾紛被告人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