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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侯耀文遺產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侯耀文遺產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和解
和解。 侯耀文遺產案的結果是和解。2007年6月23日,侯耀文先生因突發心臟病猝然離世,由于生前并未訂立遺囑,致使家人因財產分配問題產生分歧,在2010年的時候,歷時一年零6個月,最終以和解的方式結案。
侯輝華。
侯耀文的兩個女兒是侯耀文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侯耀華是侯耀文的親哥,屬于侯耀文遺產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我國繼承法規定,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享有繼承權。因此,在侯耀文的兩個女兒沒有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侯耀華沒有侯耀文遺產的繼承權。
侯耀文生前存款只有124萬人民幣和1萬多美元,侯耀文女兒侯瓚和侯耀華雙方爭執的焦點是一百多萬的存款和份子錢以及捐款的去向。
雙方在數額上有爭議的是捐款和份子錢的數額,侯瓚方認為捐款是三十多萬,份子錢也是三十多萬,加起來一共有六十多萬,侯耀華方面出具的證據顯示捐款是17萬,份子錢是15萬,加起來一共三十多萬。
其實,侯耀華霸占遺產也是很容易理解的。一來侯耀文沒有兒子,在侯耀華看來這些遺產應該屬于侯世家族,而不能給他的兩個女兒。
二來,侯耀文的小女兒尚未成年,財產一旦繼承肯定由她的母親袁茵掌控。對于袁茵,侯耀華是十分仇恨的,他認為侯耀文去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生袁茵的氣。
三來侯耀華也是非常重視錢財的,不然怎么可能什么廣告都接。
因為侯耀文離過兩次婚,一婚生了個大女兒,二婚生了個小女兒。
二婚妻子被戴志誠截胡了,去世前已經離婚,小女兒也判給了二婚妻子。
侯耀文單身一人住在玫瑰園里,他死后二哥侯耀華就伙同侯耀文的幾個徒弟,搬空了他的家。
正是因為侯耀文一個人才讓侯耀華起了爭遺產的心。
因為是他弟弟的東西,他就收走了卻沒想過其倆個侄女的權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侯耀文遺產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侯耀文遺產糾紛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