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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扣除標準及主體
《***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名或者多名家屬的贍養費,按照下列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標準扣除額為每月2000元;
納稅人非獨生子女的,與其兄弟姐妹分享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每月分享的扣除額度不得超過1000元。贍養費可以平等分享或通過協議分享,或者家屬可以指定份額。約定或者指定分配的,必須簽署書面分配協議,指定分配優先于約定分配。具體分配方式和數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02涉稅對象
本辦法所稱家屬是指年滿60周歲的父母,以及年滿60周歲且子女已去世的祖父母。
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
本辦法所稱兒童,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收養子女。父母以外的人擔任未成年人監護人的,適用本辦法的規定。
03享受時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的公告》:第三條納稅人符合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為:贍養老人。從受扶養人年滿60歲當月起至贍養義務終止當年年底。
04參考資料
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每月扣除額、撫養人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的關系等;如有共同撫養人的,納稅人必須報告共同撫養方式、共同撫養人姓名、身份證種類和號碼等信息。
納稅人需要保存備查的信息包括:規定或明確分配的書面分配協議等信息。
熱點問題及解答
對于父母離婚再婚的獨生子女家庭,如何享受贍養費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于獨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離婚后重新組建家庭,在兩個新組建的家庭中,只要父母一方除納稅人以外沒有其他子女需要贍養,納稅人即可享受2000元按獨生子女標準每月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況外,獨生子女不能享受扣除。納稅人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必須注明與被撫養人的關系。
如果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去世了,我可以作為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嗎?
答: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死亡的,第二年可按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準扣除2000元/月。如果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前去世,納稅人可以選擇作為“獨生子女”享受贍養費扣除標準;如果納稅人申報為“非獨生子女”,可以修改申報信息,低于一月份獨生子女扣除額的部分可以在下個月領取工資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