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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信訪糾紛調委會職責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信訪糾紛調委會職責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人民調解的程序: 1、糾紛的受理,既由當事人提出調解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調委會也可主動調解。實行統一立案報告制、統一承辦; 2、進行必要的調查,收集相關證據,查明糾紛的事實經過,擬定調解糾紛的實施方案; 3、主持調解,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當事人、承辦人簽字,并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4、對久調不決的糾紛,及時申報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避免糾紛激化; 5、調解結束,分為兩種情況:一是達成協議而結束的調解。二是沒有達成協議的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人民調解委員會有責任幫助、檢查、督促、教育雙方當事人自覺履行協議。沒達成調解協議,防止糾紛激化,并告知糾紛當事人進入其他程序進行解決(如申訴、仲裁、訴訟)。
村調解主任作為村級調解組織的負責人,主要職責是:主持調解會議,組織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調解;對調解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對調解結果進行審核和確認;對涉及法律、法規、政策等專業知識問題的調解事項,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參與調解;對調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對調解工作進行總結和報告;向村民委員會報告調解工作情況;完成村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心職責
一、 整合綜治資源,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形成多層次、高密度的治安防控體系。嚴厲打擊多發性、慣習性犯罪,整合轄區突出治安問題,協調處理影響轄區社會穩定的因素,為經濟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二、 貫徹上級相關工作精神,定期分析治安形勢,研究制定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對策、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為黨委的正確決策當好參謀。
三、 逐步健全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體系。
1、 完善組織網絡。逐步形成街道調處中心――社區調委會――調解小組――民調信息員、志愿者的組織網絡,民調組織和民調工作者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工作重點放在排查上,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
2、 加強信息工作,做好矛盾糾紛的信息報送。綜治職能部門和各社區、各有關單位每周報送一次相關情況,對突發事件、重大事故等事件及時報送,遇到重大、復雜事件或糾紛,及時爭取上級的支持,主動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 規范調處程序,對轄區出現的矛盾糾紛、治安問題要做到“六統一”。即:統一分流事件的處理單位或部門;統一受理來信來訪、矛盾糾紛;統一協調疑難復雜的矛盾糾紛;統一跟蹤調處過程;統一監督辦事效率不高的現象;統一歸檔資料、案卷。
4、 健全調處制度。建立并嚴格執行窗口接待制、首問負責制、領導包案制、交辦督辦制、責任追究制,對各類矛盾糾紛要件件有答復,嚴防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信訪糾紛調委會職責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信訪糾紛調委會職責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