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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者的死亡證明。
2.死者留下的財產證明。
3、繼承人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
4、親屬關系證明。一般由死者或者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認證,也可以由上述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認證。居民可以由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村民可由村委會、鄉政府證明。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對放棄繼承權聲明進行公證。
6、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繼承。
7、死者父母已死亡的,應當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8、如有遺囑繼承,須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
2.繼承權公證流程
1.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您的申請要求,用筆填寫對應的《公證申請表》。
2.提交證明材料
3、公證審核材料及《公證申請表》
所有證明材料齊全后,您可以將證明材料和相關申請表提交給認證官,認證官將受理。
認證官審核您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您提交的材料后,會給您頒發《受理通知單》。您可以使用這個《受理通知單》辦理立案、編號、繳費、證明材料復印等事宜。不要忘記您的公證費發票。
4.取得繼承權公證書
在規定時間內,您可以攜帶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用發票到我處領取填妥的公證書。
申請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大量信息,程序也相對繁瑣。但由于其公證作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糾紛。建議發生繼承時,公證是更安全的選擇。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關于辦理繼承權公證流程的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可以咨詢律師。
繼承權公證流程如下:
1、申請公證并提交必要材料;
2、符合條件的,公證處予以受理;
3、公證審查;
4、符合條件的,出具公證書。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繼承依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一級繼承人繼承,二級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一級繼承人,則由二級繼承人繼承。
本節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
本條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一般情況下,1、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您的申請要求,用筆填寫對應的《公證申請表》。2.提交證明材料。3、公證員審核材料及《公證申請表》。所有證明材料齊全后,您可以將證明材料及相關申請表提交給公證機構,公證機構將受理您的申請。以上就是關于繼承權公證的流程以及如何進行繼承權公證的相關問題的講解。內容僅供您參考。如果您有比較疑難的問題,需要咨詢律師,可以直接在本站在線留言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