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某借款糾紛案件中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某借款糾紛案件中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這個問題牽扯一個法律概念叫做“訴前保全”。
先簡單回答題主的問題,被(原告)法院起訴,還沒開庭會不會凍結銀行卡?這個問題關鍵是原告方的態度。如果原告申請了訴前保全并被法院裁定批準,則被告方的銀行卡、車輛、房產等財產有可能被查封凍結。
后邊介紹一下訴前保全的知識。
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比如,某甲訴某乙一百萬元借款合同糾紛,為了避免某乙在訴訟過程中轉移財產,以致原告方勝訴而執行不能,原告方可以到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法院會審查原告的申請是否合法,是否提供了足夠的擔保,如果申請不違反法律規定且提供了足夠擔保,則法院會裁定準予訴前保全,查封或凍結被告名下價值一百萬的財產,將來被告敗訴,如果耍賴(有保全耍賴就無意義了),可以處理被查封的財產用于執行。
注意,原告申請訴前保全必須提供等值財產擔保。
有效的擔保,可以使原告的存款、房產、車輛等。房產和車輛要求必須是登記在法院所在地區。如果原告沒有上述財產,可以找擔保公司出具保函(按擔保價值繳納一定費用),保函也可代替財產,起到擔保物的作用。
應該是會的,我身邊有真實案例。
一個朋友因為生意關系欠了別人10幾萬,人家把他起訴了,現在距離開庭還有十天,他所有的銀行卡都被銀行凍結了,現在卡里面所有的錢都不能用了。
由此可見還沒有開庭銀行卡是會被凍結的。
訴訟沒有保全的情況下,判決生效申請執行后會被凍結銀行賬號。這個時間一般需要6個月左右。如果債權人在訴訟前申請人民法院財產保全,或者在訴訟中申請人民法院財產保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會在受理保全申請后48小時內對欠款人的賬號凍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如果原告證據確實充分且向法院提供了擔保、依法申請了訴前財產保全、得到人民法院批準、在開庭審理前查封被告銀行賬戶存款及其他資產是法律允許的范圍,目的在于有效解決判決生效后被告轉移、隱匿財產,最大限度的保障原告的利益。
很多原告贏了官司卻得不到執行錯就錯在沒有事先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這個自然是可以的。
民間借貸糾紛相對是簡單的案件,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也充分,這個時候確實可以考慮不委托律師參與訴訟。而畢竟委托律師還將涉及律師代理費等情況,特別是很多民間借貸案件勝訴之后還難以執行到位,當事人更是顧慮重重。
民間借貸最重要的證據主要是借條(欠條)以及付款憑證,原則上這兩個證據就足以證明借貸事實的存在。若不存在借貸或債務已經清償完畢,這些屬于對方舉證責任。另外就是訴訟請求清楚明確,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計算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及實際情況進行計算,避免多算或漏算。其他的具體情況,根據庭審情況隨機應變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某借款糾紛案件中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某借款糾紛案件中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