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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它是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措施。一般情況下需要申請取保候審。批準后,由公安機關負責實施。那么,我是否需要返回居住地取保候審呢?
發牛網友咨詢:
我是否必須返回居住地才能保釋候審?
金堂成峰刑事辯護律師解答:
不能。取保候審由當地公安機關通知管理。根據《刑事訴訟法》號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城市。取保候審后,由取保候審人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派出所負責管理。他們有權隨時與您交談。此外,辦案單位還可以隨時傳喚取保候審的人。如果無正當理由三次傳喚后仍不出庭,就會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可以取保候審:
1、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害的;
3、婦女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應當取保候審,以免造成社會風險;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金堂成峰刑事辯護律師補充道:
《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取保候審即將屆滿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終止取保候審的決定。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并在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或者強制措施變更后,應當立即實施,并將實施情況及時通報決策機關。
金堂成峰刑事辯護律師總結:檢察院辦案時,對于情節不嚴重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按照規定,在此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當地。即使您想返回居住地,也應該申請。經檢察院批準后才能回去。在取保候審階段,犯罪嫌疑人違反規定的,可以撤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