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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法律規定,拆遷補償應當按照房屋的價值、搬遷損失、臨時安置費用以及其他費用計算。根據民法規定,房屋拆遷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規定拆遷補償如下: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3、因房屋征收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對被征收土地的現狀進行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包括征收范圍、被征收土地現狀等。征地地的土地、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情況。應當在鄉、村、村民組內公告不少于30日,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委會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多數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聽證,修改方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結果。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明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核算并落實相關費用,確保足額支付,并與被征收土地所有者、使用權人簽訂補償、安置等協議。個別確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征用土地時申請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用土地。
《民法典》規定的房屋拆遷糾紛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期限。
拆遷補償合同無效的解決辦法是依法重新協商補償或者評估補償。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確認違法、無效的裁定的,還可以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構成犯罪的,可以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被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我提醒大家,根據人民法院第七十六條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認判決違法、無效的,可以同時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構成犯罪的,可以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被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