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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租賃合同糾紛解除時間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租賃合同糾紛解除時間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首先,因經營不善而導致房屋租賃合同提前解除,一般來講,出租方是不會同意的。因為經營不善與房屋租賃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如果是因為房屋位置或者地段影響了經營,可以與出租方協商解除租賃合同。或者經出租方同意轉租至合同期滿。 第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是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的。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只有在下列五種情況下,當事人方可以解除合同,即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雙方如果協商沒法達成一致,承租方可以發通知給出租方通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方要面臨支付違約金和無法要回押金的風險。
商鋪拆遷時是否終止租憑合同拆遷屬于第三人原因,需要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租賃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什么情況下門面租賃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租售方有權解除合同: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2在租賃期內,未經租售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租售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3在租賃期內,未經租售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1租賃方、租方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3在租賃期間,租賃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簽署租賃合同注意事項有:1、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資格與條件后,簽署租賃合同前,律師要核對原件、確認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身份:個人審核身份證或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企業、其他組織審核登記注冊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簽約代表的授權委托證明,若是境外企業、其他組織,前述證明還應經公正或認證。2、委托出租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與受托人簽訂房屋出租委托合同。3、代理出租代理人代理出租,應當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權證明,代收租金的,應當由相關的委托文件。4、租賃合同律師應當提示租賃當事人可使用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也可參照示范文本自行擬訂合同條款。自擬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責任、加重對方責任及排除對方權利的內容,自擬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1租賃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2房屋座落地點、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3房屋用途;4房屋交付日期;5租賃期限;6租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7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8房屋返還時的狀態;9轉租的約定;10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11違約責任;12爭議的解決方式;13租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租賃合同糾紛解除時間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租賃合同糾紛解除時間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