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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婚姻不是兒戲,但面臨家庭暴力的婚姻并不一定很難維持。趙女士婚后長期遭受身體傷害。她不知道家庭暴力是否會導致離婚,直到她無法忍受給自己帶來的痛苦,走上了法律程序。
2019年,趙女士和楊老師通過別人介紹相親認識。他們相識兩年后登記結婚。趙女士產下一女。重男輕女的婆家得知此事后,心里不安起來,不停地抱怨趙女士的肚子。他不負眾望,在楊老師耳邊煽風點火。早有耳聞的楊老師,家里已經因為一些小事吵架了。還多次對趙女士進行暴力毆打。再加上父母在他耳邊對楊女士的壞事進行鼓勵,更是讓人心痛不已。一旦有不滿,打罵就成了家常便飯。
趙女士原本打算離婚,但她不知道第1077條將從2021年1月1日起增加離婚冷靜期制度。她不想等待,于是尋求律師幫助,了解到冷靜期。它僅適用于協議離婚。如果發生家庭暴力,雙方可以提出離婚。
婆家得知趙女士提起離婚訴訟后,胡努曼鬧認為趙女士是小題大做了。夫妻之間怎么能不吵架呢?她生氣的時候傷害別人是合理的,也是正常的。被告楊先生也面子要求撤訴。心意已決的趙女士怎么會這么聽話,舊傷上加新傷?《民法典》第1079條有明確規定,其中之一是涉及家庭暴力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在律師的幫助下,趙女士前往醫院,取得了醫生的醫療診斷和傷情報告,以及鄰居的證言作為法庭上的證據,終于獲得了生活新的自由。
每年的11月25日是“國際反對家庭暴力日”。據說家庭暴力案件只有零,無數。因此,遇到家庭暴力時,一定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做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