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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喝酒邊談古論今,是民間流行而優雅的事情。但在玩笑過程中,卻因意見不同、互不相讓而釀成傷人事件。喝酒時開這個玩笑的原因是價格太高了。案例回顧:2021年11月的一個晚上,黃某和李某經朋友介紹……一邊聊著前世今生,一邊喝酒,玩得很開心。這是民間流行的、高雅的事情,但在玩笑中,他們卻因為自己的意見而感到不滿。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意見,互相拒絕讓步,從而導致傷害事件的發生。這飲料和笑話的代價太高了。
案例審查
2021年11月的一個晚上,黃某與李某經朋友介紹一起吃飯喝酒。席間,雙方就歷史問題發生爭執,導致兩黨互相推搡。期間,黃某拿出隨身攜帶的刀,指向李某。某人頸部和腹部被刺一刀后離開現場。經鑒定,李某某的傷勢為輕傷二級。
龍尾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黃某故意傷害他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號第234條規定,故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四個月。
檢察官提醒
生活中,不同場合、不同程度難免會發生摩擦。遇到事情不要沖動,控制情緒,冷靜對待。一旦出現無法控制的矛盾糾紛,應保持冷靜,多一些寬容和理解,不要情緒化。不應該用暴力來解決。戰斗的代價是非常高的。如果觸及法律底線,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相關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他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傷、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