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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2、法律分析:公司已經注銷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注銷后產生合同糾紛的,由于公司注銷法人資格消失,所以是不能起訴公司的,但可以起訴公司的原股東。
3、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公司注銷后產生合同糾紛的,由于公司注銷法人資格消失,所以是不能起訴公司的,但可以起訴公司的原股東。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4、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處理合同糾紛:(一)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1、法律分析:有經濟糾紛的公司通常不能直接申請注銷,工商部門不會批準。但是,如果公司的股東(或具有清算責任的人)同意對公司未結事項提供擔保,為公司承擔因各種糾紛而形成的債務,工商部門也會同意讓它注銷。
2、法律分析:有債權債務糾紛的公司不可以注銷。公司申請注銷之前應當依法清算,以公司財產清償公司債務。清算結束后,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才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
3、法律分析:公司在訴訟被告期間可以注銷,但是在訴訟過程中,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的,則應當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債權人主張的公司債務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當然賠償的前提是債權債務查證屬實。
4、法律分析:可以。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請解散公司,然后法院會進入清算程序,把你公司的債權債務理清楚,把經濟糾紛處理后,就可以注銷公司了。
5、法律分析:不能注銷,因為法院會給工商發協查函凍結公司所有的變更、注銷業務。工商不會受理的。官司不影響公司的注銷。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未經依法 清算 即注銷,勞動者仍可以將單位的出資人、開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作為共同當事人來主張權利。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 律師 來進行界定。
法律分析:先以注銷的用人單位為被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取得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之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追加開辦單位作為被告。
企業已注銷就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其工傷待遇的執行方式為:通過起訴公司股東或者 清算 組成員方式來解決此類糾紛。
法律主觀:關于公司被注銷后勞動糾紛的解決辦法:企業自動歇業、視為自動歇業、被撤銷或 吊銷營業執照 、未經清算而注銷的,應當列該企業為當事人。
勞動仲裁過程中公司注銷,仲裁申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結果,然后變遷訴訟對象向法院起訴,向相關組織或個人追討勞動報酬。
1、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公司注銷后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對于公司注銷前,沒有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清算的,是可以以該公司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作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公司已經注銷,之前有合同糾紛,不能追訴股東。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法律主觀:公司注銷后,簽的合同可以做如下處理:注銷公司沒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訴公司的原股東、出資人,要求承擔合同責任;已經通知注銷申報債權的,按《公司法》規定的注銷流程處理。
4、公司注銷后,并不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相應的合同可以做如下處理:注銷公司沒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訴公司的原股東、出資人,要求承擔合同責任。注銷公司已經通知注銷申報債權的,按公司法規定的注銷流程處理。
5、公司的股東只在其出資額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若公司是因合并、分立而注銷的,且由新成立的公司承諾承擔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合同糾紛可以同新成立的公司協商解決。但若合同糾紛產生在公司注銷之后,則由原股東承擔責任。
6、公司注銷后的合同糾紛,不能起訴公司,但可以起訴公司的原股東。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或者仲裁方式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