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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給各位分享土地糾紛行政裁決機關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土地糾紛裁決權屬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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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可以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土地管理部門、法院等相關部門求助。國土資源局:負責土地資源規劃、調查、監測等工作,并且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和管理辦法。
國土局土地糾紛哪個部門可以調解 土管所。政府國土局。國土資源部。《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管土地糾紛的部門是哪 (一)土管所。 (二)政府國土局。 (三)國土資源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法律主觀:土地糾紛要找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土地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處理,或者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轄區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處理土地糾紛涉及各有關部門的,應同有關部門共同協商,正確處理好部門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農村土地糾紛問題,原則上屬于一般的民事糾紛,可以找以下部門依法處理:村委會或鎮、鄉政府,或者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調解處理;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確權申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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