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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矛盾糾紛屬地化解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矛盾糾紛屬地化解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第一步,加派駐守調解員。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從而帶來的各類債務糾紛、鄰里糾紛、勞資糾紛等問題層出不窮,各部門就這類情況作出相應方案,大家一致認為,首要任務是加派由各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基層派出所派駐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的專職人民調解員,實行24小時工作制,輪班值守,確保能夠第一時間處理基層民事糾紛案件,進行矛盾排查,將各類矛盾糾紛就派出所內部化解,從根源解決信訪的矛盾,將少數的上訪人員化解在起始階段,確保調解的高質量,服務讓群眾滿意,一切以群眾利益為核心。
第二步,各部門保持緊密聯系。基層派出所、司法所、信訪辦等各相關部門緊密保持聯系,履行各自職能,發揮職能優勢,走進人民群眾中去,及時調解發生的矛盾糾紛,迅速聯合行動,互幫互助妥善解決疑難糾紛,傾力創造和諧穩定的轄區環境。
第三步,實行回訪制度。認真梳理已成功調解的案例,對照調解卷宗,了解詳細案情,對案件當事人進行跟蹤回訪。回訪過程中有對調解不滿的群眾,應先進行耐心開導,登記同一矛盾糾紛重復發生的情況,安排負責此案件的調解員再次調解,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直至其滿意為止。
第四步,加大法制宣傳。通過流動宣傳車、滾動大屏幕、選擇人口密集處發放宣傳手冊進行法制宣傳,具體內容如《婚姻法》、《勞動合同法》、《安全生產法》及法律援助電話等。其一目的,主要是讓群眾知道出現問題可以到哪里述說,去哪里可以調解,怎樣去維護婚姻家庭權益,如何追索人身損害賠償等。其二,讓群眾去知法、懂法、守法,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利益,降低各類矛盾糾紛,減少集體上訪率。
一是強化責任壓實。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信訪積案化解工作,逐案逐人落實單位包案領導,制定化解方案,細化穩控措施,定期調度推進,通過責任落實推動問題及時就地解決。
二是強化源頭預防。全面實施“政法網格化”管理模式,發揮254名政法網格員作用,建立起責任到人的矛盾糾紛“網格化”排查體系,嚴防矛盾糾紛因處置不當而產生新的信訪案件,及時解決萌芽信訪問題。
三是強化分析研判。建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月由鎮黨委書記或鎮長牽頭,組織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各村支部書記召開信訪維穩分析研判會議,對全鎮信訪積案和各村排摸出的信訪矛盾問題進行梳理匯總、分析研判、協調調度,科級干部與重點信訪戶不定期見面穩定情緒,定期研判處理方法,確保問題解決。
四是強化多元共治。充分發揮“三治”融合的社會治理模式,堅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拓寬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化解機制。建立完善矛調獎勵機制,調動調解員積極性,有效提高矛盾化解數量和質量,目前,共化解信訪積案5起,切實維護了轄區和諧穩定。
信訪條例規定初核的基本原則如下:
第四條 信訪工作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矛盾糾紛屬地化解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矛盾糾紛屬地化解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