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今天給各位分享矛盾糾紛一月一次分析研判的知識,其中也會對矛盾糾紛月報告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促進和規范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增進社會和諧,推進城市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法律依據:《上海市促進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條例》第一條 為了促進和規范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增進社會和諧,推進城市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是指通過和解、調解、信訪、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的活動。 第三條 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公平合法、非訴優先、高效便捷原則。
關于調解的適用范圍 訴訟調解,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程序中,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對爭議各方進行疏導規勸,促使其就民事爭議通過自愿協商,達成協議的活動,又是人民法院審結案件的方式之一。
搞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是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我校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學校堅持把綜合治理工作放在學校日常工作的首位,并將它作為學校發展的長期工作來抓。
磨練自己,改掉自身存在的不足;積極改進思想、改變新的觀念,樹立和學習他人的優良作風,以積累更多更好的做人經驗和工作經驗,要做到自己滿意、他人滿意,我相信我會做的更好的。
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群眾、堅定相信群眾、全心依靠群眾,牢記“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學校堅持將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點,建立健全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情況報告和督促檢查四個制度,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步入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本單位的不安定因素。
1、實行“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化解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二是定期排查和滾動排查相結合,按規定時限上報綜治辦。
2、人民調解是天津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的核心。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專業的調解機構,以其專業性、公正性和中立性,在糾紛解決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3、第三,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要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
4、(四)建立行政案件協調解決機制。隨著轉方式、調結構地不斷深入,因經濟產業結構調整、企業重組、污染整治、城市拆遷改造、土地征用等引發矛盾糾紛時有發生,而這些矛盾糾紛往往需采取行政手段解決,群眾訴至法院或政府申請執行在所難免。
1、通過宣傳和教育活動,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鼓勵居民主動參與社區治安管理工作。
2、(3 )調查方法應綜合采用文獻法、問卷法、觀察法、訪談法,抽樣調查以 問卷法為主,個案調查以訪談法為土。
3、采取分層級、分區域、分時段的辦法,開展24小時動態巡邏,在大街小巷編織一張巡邏網絡,擴大路面布警的覆蓋面,一旦發現警情,迅速進行處置。
矛盾糾紛一月一次分析研判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矛盾糾紛月報告、矛盾糾紛一月一次分析研判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