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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贍養糾紛立案后原告死亡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贍養糾紛立案后原告死亡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對于這個問題,老農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沒有看到這個問題之前,對于扶養的理解,老農我還是比較模糊的,可以說不太準確。
舉個例子,前些年老農所在村莊有這么一位老人,沒有子女,沒有兄弟姐妹。只有五間大瓦房,二畝良田。老人晚年間,照顧老人的是一名同姓的晚輩。老人去世以后,這位晚輩自然“繼承”了這位老人的全部財產。老農認為,類似這樣就叫扶養。在老農的世界觀中,子女給父母養老,這叫贍養;父母養育子女,這叫撫養。
看到問題以后,為了保證答案的準確、科學,給提問者正確的引導。所以特意查閱相關資料。才發現自己的理解有些不太準確的地方。
所謂扶養,廣義的扶養是指一定范圍的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它沒有身份、輩分的區別,是贍養、扶養、撫養的統稱·即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平輩親屬間的扶養。狹義的扶養·專指夫妻之間和兄弟姐妹等平輩親屬之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東歐一些國家的立法采用狹義說。我國現行《婚姻法》采用狹義說。
當然可能大家看了以上官方的解讀還是有些疑問,尤其是像題目中提到的扶養以后的繼承問題。類似父母養育子女、子女贍養父母,親戚之間互相扶養,之后的相關繼承問題都容易解決。
但是,如果兩個沒有關系的人,一方扶養了另一方,那么能不能享受到相應的扶養權利呢?老農是這樣考慮的。任何國家的治理都是道德和法律二者相互存在基礎上的治理。對于我們國家目前現狀來說,依據道德維系社會穩定的可能性還不是很大。所以更多的依靠的是法治。既然是法治,那么有法可依,任何事務都需要法律依據即證據的存在。
所以,如果你想要得到扶養以后的相關權利,就需要找一個靠譜的機構,做一個扶養公證,以及之后的財產分配公證。
好了,就是這么多,還希望對你有幫助!
中國人講究孝道禮儀,既是老人兒子去逝,兒媳也應該替夫盡孝道之義,不可能一腳將老人踢開。雖然法律規定兒媳沒有贍養公婆之義務,但如果兒媳繼承了老人的家產,兒媳婦就得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老人和兒子兒媳一起生活,兒子去世了,兒媳管不管老人,就要看兒媳自己了,這個沒有法律約束,現在的人,也不會在乎什么道德綁架。如果兒子還在世時,一家人其樂融融,和睦相處,老人的兒子對兒媳很好,老人對兒媳也很好,即使老人的兒子去世了,兒媳也會念著老公對自己的好和老人對自己的好,盡心盡力去照顧老人的。總之呢,明天和意外,誰也不知道哪個先來,所以一家人應該和睦相處,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家人好點,好好珍惜家里的每一個人。
這個得看情分吧!如果老人在兒媳進門時善待了兒媳婦,即便法律上說是兒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兒媳婦肯定也不會讓老人晚年太過難過!反之,老人沒有善待兒媳婦,那么,在他兒子去世后兒媳婦不贍養老人也算是情理之中!誰也無權干涉!
我不知道這位老人是婆婆,還是公公?我也不清楚為何兒子去世了,TA為何執意要選擇和兒媳住在一起?
下面就您提出的問題,我按照你給出的字面意思,簡單談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兒媳與老人沒有血緣關系,如果兒媳身體健康情況差,經濟條件一般,她完全有理由拒絕與老人生活在一起。用一句俗語就可以簡單總結,那就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
第二,如果兒媳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很優越,在兒子在世時,老人就很懂得照顧兒子和兒媳的飲食起居,與他們關系相處融洽。出于中國傳統的孝道文化,兒媳可以接受老人與自己同住。
老人要求兒媳與自己同住,是因為自己身體不好,還是生活上沒有收入,害怕一個人太孤獨呢?
如果是身體情況一般,那就盡自己所能去鍛煉身體。如果已經失能、失智,就看兒媳愿不愿意照顧了。
這是什么人,還是人嗎?多么大的仇悢將自己的親孫女,從樓上抱下來摔死,長言說的好虎毒還不食子,怎么他就這么狠的心,那可是自己的親孫女,就算是別人的孩子也下不地手啊,何況是天真燦爛的孫女,就算她的媽媽不行,孩子是無辜的。難道他就沒長著心,心叫狼吃了。可憐的孩子,還沒長大成人就被這無情,悢心,喪心病狂的爺爺奪去了活波可愛的小生命。可憐的孩孑一路走好,下輩孑可別投這樣的人家了。這孩子的母親也好不哪里去,什么事不好說,非得惹的喪心病狂的老家伙連自己的親孫女摔死。如果說你有尊老愛幼的精神,他也不可能這樣,有可能你做事太絕情,惹惱了他。他才將孫女狠心的摔死。要不說人在做,天在看,我奉勸年輕的人們,你們要記住,不要太過分,尊老愛幼是咱傳統的美德。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什么事也出。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親人間互相傷害,我就非常痛心,湖南新化劉姓老人,因為兒子拿了老人六萬塊錢不還,老人將自己的親孫子刺成重傷,這起河北農民耿某摔死親孫女的事件,僅僅因為一點家庭矛盾,后果更為慘烈。
事件簡要回顧:2017年6月12日10時,河北農民耿某,因與兒媳發生矛盾,將親孫女從16樓的窗口扔下,孫女當場摔死,老人再去抱孫子準備也扔下去的時候,被聞聲趕來的孩子父母攔下,孫子得以幸免。
此案北京二中院昨日已經受理,偵查機關已經委托司法鑒定中心對耿某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
我的看法:
本來是一家人,本該親親熱熱,和睦相處,尊老愛幼互相照顧,然而,65歲的耿某,卻因為與兒媳的一點家庭矛盾,不顧血緣親情,將自己親孫女扔到樓下摔死,是何等殘忍,簡直禽獸不如,虎毒還不食子,作為一個人,怎么能下得去手啊,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凋零了。
家庭成員之間,雖然關系最為親密,但是在一起生活時間長了,有點矛盾在所難免,一定要及時溝通化解。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多數以金錢財務糾紛為主,金錢再好,難買血緣親情,為了金錢傷害親情,實在不應該,由此引發的血案,更是要悔恨終生。
結束語:家庭成員之間,親情比什么都重要,在親情和金錢之間,不要為了金錢傷害親情,那樣太得不償失。
老人神魂顛倒,失去理智,造成大錯特錯,無法挽回的后果。
我們的孫女是多么的可愛,一個朝氣蓬勃的小孩,蓬勃亂跳的小孩,就這樣在世上消失的得無影無蹤,這一事件發生雙方都有責任。心胸狹窄,不理解,不千就,不寬容,不尊重對方,老人不像老人?媳婦不像媳婦,像兩個魔鬼,老人可惡,又可恨,怎么可以拿孫女來出氣,可想而知,怎能寬恕你呢?只有讓法律說話吧!
媳婦也太任性了,老人不容易,辛辛苦苦幫你帶小孩,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看看上面老人帶小孩說的實話,老人在不對,畢竟是老人,有話過了以后慢慢說不行嗎?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以忍,家庭偕。讓一讓,明天會更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贍養糾紛立案后原告死亡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贍養糾紛立案后原告死亡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