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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公司破產的原因是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明顯缺乏償債能力或者可能喪失償債能力。企業符合破產條件的,企業債權人或者債務人應當向法院申請破產,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裁定宣告企業破產。
企業破產原因是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清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或者可能喪失清償能力。企業申請破產,需要向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解決債權和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且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清算。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可能喪失清償債務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組。
第三條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提醒您,當債權人、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時,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將依法裁定宣告企業破產,企業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1.破產申請。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
2.法院判決。人民法院受理法律裁定,宣告企業破產,企業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3、成立清算組。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人民法院應當自宣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商同級人民政府指定,由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等相關人員組成。
4.全面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正式成立并進駐破產企業后,清算組將正式取代破產企業以自己的名義經營,全面接管破產企業。
5、審計評估審計評估機構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計,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確定公司資產負債率和公司財產價值,為下一步財產處置提供依據。
6、清理清算破產財產:清算組開展破產企業財產權屬、范圍、分類、登記等活動。
7、召開債權人會議。由于公司破產清算,債權可能無法清償,或者清償比例極小。因此,法律規定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程序的最高權力機構。
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向法院申請終止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解散。破產企業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提醒您,公司破產時股東的責任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詳情如下:
1、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應當在未繳納出資額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不出現上述兩種情況,您無需承擔責任。
公司發生債務責任時,股東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但公司以其全部自有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反映在股東對公司的出資額中。股東以其全部出資且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也就是說,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后,不再對公司行為承擔責任。股東已繳納公司出資并履行出資義務的,在公司破產時不承擔責任。股東未繳納公司出資,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破產時,股東必須補足其認購的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