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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深圳勞動合同律師處理“銷售合同糾紛”和“產品責任糾紛”有什么區別
劉翠律師答:
產品責任糾紛(產品缺陷)是指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因生產、銷售缺陷產品,造成深圳勞動合同律師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存在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風險的案件。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涉及損失賠償責任、排除危險責任、停止侵權責任等特殊侵權責任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產品缺陷)是指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向買受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與合同或法律規定不符,導致標的物不能滿足買受人的需要的糾紛。
因此,深圳勞動合同律師認為,產品缺陷的范圍大于產品缺陷,只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缺陷才算“缺陷”。需要區分當事人是否以雙方之間的購銷合同為由,因產品不符合合同約定、存在產品缺陷而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還是一方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方因產品缺陷承擔侵權責任。
律師簡介
劉翠
成功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婚姻家庭委員會副主任
杭州師范大學民商法碩士,初級會計師,市南區律師協會政務委員會主任,市南區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市南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市南區女企業家居商會會員、市南區工商聯常務委員、青島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審專家庫專家、青島電視臺《真實調解》欄目、青島廣播電臺《107.6》客座律師熱線青島專欄
專業領域:
婚姻房產糾紛、勞動爭議、企業法律風險防控。
業績成就:
代理青島市人民政府與深圳市齊物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執行糾紛,幫助委托人避免經濟損失8800萬元,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代理青島市市南區城建局與青島市集體企業協會、臺灣湯普森公司股東投資糾紛,通過向法院申請獲取關鍵證據,最終幫助委托人獲得25萬元賠償;代理青島宜華旅游實業公司與李某某勞動合同糾紛,為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19萬元;代理了百余起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最大程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為青島市市南區政府法制辦提供政府合同審查專項法律服務,累計審查政府合同近萬份,多次受邀為機構人員進行政府合同審查培訓。先后就職于青島市國資委、市南區政協、市南區城建局、市南區總工會、市南區司法局、青島港務局集團、山東善富集團、泰康人壽青島分公司、青島凱慶時代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等政府、企業常年提供法律服務。
聯系信息: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37號華夏基石A棟7樓
配送地點不明確的適用規則
貨物交付的認可
銷售合同的有效性,無處置權
超額違約金的認定
債務人取回寄存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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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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