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遺囑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公民立遺囑是依法處分個人合法擁有的動產的民事行為,不需要征得法定繼承人的同意。
法律基礎
《民法典》第1137條
《民法典》第1137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訂立的遺囑,必須有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載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1136條
《民法典》第1136條:
打印的遺囑必須有至少兩名見證人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在遺囑的每一頁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1134條
《民法典》第1134條:
自寫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并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43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43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以欺詐、脅迫手段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如果遺囑被篡改,被篡改的內容將失效。
《民法典》第1135條
《民法典》第1135條:
書面遺囑必須有兩名或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并由其中一名見證人代表遺囑書寫。應由遺囑人、代書人及其他見證人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1133條
《民法典》第1133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訂立處分個人財產的遺囑,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一名或多名合法繼承人繼承個人財產。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和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放棄繼承權后,按照法定繼承權分割遺產。一般情況下,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基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第32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第三十二條:
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而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4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4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書面聲明;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自知道遺贈之日起六十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期限內未表示的,視為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以上就是對“遺囑是否需要法定繼承人同意?”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