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近日,公安部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對證券發行犯罪的打擊:據公安部網站5月31日消息,公安部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嚴肅查處證券發行犯罪活動。以全面推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為契機,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變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加大對證券犯罪的打擊和防范力度,全力保障發行注冊制的順利實施。完善的股票發行注冊制度,有效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
一、公安部發布本通知的背景
股票注冊制改革下,一批有未來競爭力和發展前景的企業必然會借機上市募集資金。投資者將擁有更廣泛的選擇,但同時,大量的公司信息將涌入市場,投資者面臨的風險也顯著增加。
作為政府機關運作的重要環節,公安部門發布相關通知,加強對相關證券犯罪的打擊力度,以規范市場交易,提供當前形勢下最安全的交易環境。
2.證券交易中常見的犯罪情形及刑事指控
一、純證券交易罪有五種:一是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和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對應《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主要是國家私自設置設立股票交易領域以外的相關交易場所;二是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三是內幕交易罪、泄露內幕信息罪、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罪。這是最常見的犯罪之一,對應:010-第180條;四是編造、傳播虛假證券、期貨交易信息罪和欺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這也是主要犯罪之一。主要針對證券交易中故意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五是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此外,針對證券類交易,公安機關還對以下兩類犯罪行為進行提醒:依法嚴厲打擊詐騙國家資金和科技專項資金、侵犯商業秘密等犯罪行為;利用股票發行注冊制實施電信網絡詐騙、“虛擬盤”等詐騙犯罪。這兩起犯罪集中于間接的證券相關行為,主要是公司內部和集體實施的“策略”,但這些策略本身就是犯罪,例如侵犯國家財產、侵犯商業秘密、欺詐等。
三、案件要點
此類案件的焦點在于對方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是否違反了證券法律法規的要求,例如最高院頒布的《刑法》等司法解釋的要求。如果屬實,就必須分析違法金額。違法數額越大,處罰和刑期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