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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法一:公司不為員工辦理社保,而是將社保費發給員工有員工自己辦理。(在B地有戶口的員工可以在B地一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辦理社保,其他地區的也是在當地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辦理社保)優點:操作簡便,省錢。
2、可咨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辦理。然后,到醫保中心辦理醫保的參保手續,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失業證明、原單位出具的醫保證明書。也可以停保一段時間,以后有了新工作再續保,但是停保的這段時間的社保費用之后還是需要補齊的。
3、但問題在于異地員工在生活的城市無法完整享有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權益。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繳納社保 企業異地的員工通過第三方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4、用工單位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照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的,按照《派遣規定》處理。
5、員工可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具體的選擇。以下是企業異地員工繳納社保,通常來說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如果員工在異地是因為有單位繳納社保,由員工提供繳納社保的社保局出具的繳納明細,留單位備案后,單位可以不繳納社保。
2、用人單位應在工商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住所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所以駐異地工作辦事處可以在總公司所在地給駐異地工作的員工辦理保險。
3、一般情況下,單位是不可以給員工在異地交社保的,但是員工可以辦理社保轉移。
4、因此,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單位不交社保,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
5、公司辦理社保的原則是“屬地原則”即公司注冊地點在哪里,就在哪里購買社保。選擇個人參保登記管理,點擊企業職工參保登記。正確輸入異地員工的各項參保信息,點擊下一步進行提交即可。
6、法律主觀:到外地工作,如果是為別人打工性質的工作,那么單位會為你在新地方重新開設 社保 帳戶交納社保。如果是自己創業,公司在哪個地方注冊,你就把自己當成該公司的員工為自己交納社保即可。
不違法啊,。他把北京的公司注銷了,就北京的社保戶就注銷了,只能到他們公司總部或者其他分公司,有社保賬戶的地方給你交了。
法律主觀:公司是不可以交異地社保的,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所在工作單位,必須要按時足額的為在職職工繳納當地社保。
法律主觀:不合法。 社會保險 登記實行屬地管理,開戶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 勞動關系 的用人單位。
法律分析:需要看案情,無論是員工原因還是單位原因,異地繳納都需要雙方同意,并且操作需要符合相關的政策規定,否則將來都會有隱患,產生勞動爭議等其他問題。比如就醫、購房、子女就學等。
一般情況下,公司應該為員工繳納當地的社保。但如果該公司是分公司,總部在異地,那么公司為員工繳納異地社保是合法的。
1、如果你回老家去,可以把這個社保局的證明帶上,如果以后再那里工作需要繳納社保,就可以通過這個證明來繼續繳納社保費,如果老家是農村的,你需要轉到農村社保,這需要問當地農村社保局啦,一般都很順利。你放心。
2、在外地工作交的社保可以辦理轉移的。社保可以轉移到其他城市。在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并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完成這些,社保就轉移成功了。
3、法律分析:公司異地交社保,以前自己交的社保可以轉移過去。
4、法律分析:(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1、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將社保轉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費地的社保部門開一張“繳納憑證”帶到新地方新單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單位來辦。
2、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員工代繳社保。此種方式是合法,沒有法律風險,員工也可以享受到完整的社保權益。目前也是市面上應用最廣,雖然需要交納服務費,但是方便省心。
3、因此,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單位不交社保,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
4、還有一種方法,是找一個單位,將自己的社保掛在該單位下,由該單位的名義續保,不過這樣公司給繳納的那部分費用也需要自己承擔,經濟負擔就會比較大,這種方法并不劃算。 但總而言之,費用都是由自己承擔。
同一個老板,公司為員工把社保轉移到別家公司,員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維權:聯系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了解情況并要求解決問題,公司拒絕解決或者沒有回應,可以向上級領導投訴。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請求他們介入調查。
在北京工作,但是公司給上的深圳的社保,因為你跟深圳的公司簽的合同,簽勞動合同的時候公司也跟你講明了上深圳的社保,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就是深圳的社保經辦機構,公司的做法完全合法。
在B市就不能投訴,需要向A市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投訴。同時,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您咨詢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律師了解具體的操作流程。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給你交了社保。你就認同公司現在這個做法就行了。如果你想把以前。還有七年的社保。都給你補交上的話,我感覺是可能性太小的。那除非你通過勞動仲裁部門。出面解決這個問題。這樣的話,公司會。想盡一切辦法。很可能。
外地戶籍在工作單位上,不上可以告,自己只能回戶籍地上,北京上不了。